证券代码:601965股票简称:中国汽研编号:临2025-01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1095390078.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03285687股,本次拟派发240788564.88元(含税),加上2024年前三
季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00328568.70元(含税),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1117133.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7.58%。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增加公司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开展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拟于2025年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含回购)不超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41117133.58331084276.71301275776.1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07775264.45836168650.52698687201.09
东的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
2711635645.46
表未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73477186.3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814210372.02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973477186.39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19.56现金分红比例是否否
低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