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忠良)
本人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状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开展独立、审慎分析,着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关忠良,男,1964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交通大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经济管理与信息系统研究所所长、中澳商学院
院长、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计财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计财处处长、党委常
委、副校长,北京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理事。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
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
配、董事会换届等共计15项议案。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形,亦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会议次数关忠良330议案全部同意
2、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关忠良11
3、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专门会议,结合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本人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调研、专题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2025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围绕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与关键审计程序安排等内容开展交流,推动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能够保持持续、顺畅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高效地开展工作。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现场和通讯方式沟通讨论,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说明,便于作出审慎的判断。公司各部门对本人履职给予全力支持,为高效决策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关联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受聘期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
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吕晓燕女士的个人简历及相关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核。经审慎评估,认为吕晓燕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吕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经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慎核查,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从业经历及身体状况均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决议程序规范、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薪酬水平设置科学合理,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并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专业判断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重点关注财务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审计委员会协同运作等关键领域,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司运营的规范性。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紧跟行业动态与监管要求,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持续监督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持续性等核心议题,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关忠良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