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管理
Insider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G-AA-430
Rev.C
本文件属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复制或转让。目录
1.0目的.................................................1
2.0适用范围...............................................1
3.0定义.................................................1
4.0依据文件/参考文件..........................................2
4.1依据文件...............................................2
4.2参考文件...............................................2
5.0责任.................................................2
5.1董事长................................................2
5.2总经理................................................2
5.3董事会秘书..............................................2
5.4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3
5.5本部其他部门.............................................3
5.6成员公司...............................................3
6.0流程/规定..............................................3
6.1内幕信息的范围............................................3
6.2内幕信息管理的原则与要求.......................................4
6.3对关联方及外部机构的管理要求.....................................4
6.4管理流程...............................................5
6.5责任追究...............................................5
7.0记录.................................................6
8.0附录.................................................6
8.1 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书(CG-AA-430.01) ........................ 7
8.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CG-AA-430.02) .....................1 / 6
1.0目的
为规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核电及成员公司。
3.0定义
1)内幕信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或证券衍生品种市场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2)内幕知情人: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或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3)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指通过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内幕信息形成至公开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2 / 6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4)内幕信息管理:指公司为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在内幕消息依法公开披露前,根据监管要求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管理行为。
5)信息披露: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4.0依据文件/参考文件
4.1依据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9月29日发布)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2025年3月26日发布)
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
6)《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4.2参考文件无。
5.0责任
5.1董事长
1)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5.2总经理
1)负责组织建立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体系;
2)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体系及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5.3董事会秘书
1)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
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2)负责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
3)负责监督、审阅并批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文件
向证券监管机构的报备,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相关任务;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3 / 6
4)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对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5.4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1)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及执行监管工作。
2)负责建立并修订内幕信息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具体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包括公司内部各方、关联方
及外部机构;
4)负责告知相关知情人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
5)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保存和报备;
6)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幕信息相关培训工作;
7)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方面的履职。
5.5本部其他部门
1)负责及时向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告知本部门职责内发生的
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提供必要的信息及佐证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2)负责及时向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内幕信息发展情况及泄露情况;
3)负责配合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知情人
责任义务告知及登记备案工作,包括关联方及外部机构的联络沟通工作。
5.6成员公司
1)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及时向中国核电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告知本公司发生
的内幕信息,提供必要的信息及佐证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3)负责及时向中国核电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告知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内幕信息发展情况及泄露情况;
6.0流程/规定
6.1内幕信息的范围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均属于公司内幕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出售、抵押、报废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4 / 6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6.2内幕信息管理的原则与要求
1)公司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及登记报备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4)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
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6.3对关联方及外部机构的管理要求
1)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
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2)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3)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上市公司并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
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4)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证券
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5)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5 / 6
要求做好登记工作;上市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
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6.4管理流程
1)当内幕信息事件发生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2)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或成员公司主管领导作为该事
件内幕信息事项负责人,应指派专人作为事项登记人,负责内幕信息事项告知及登记工作;
3)事项登记人应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发放《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书》(附录8.1),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4)事项登记人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组织相关人员填
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附录8.2),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及时对内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录8.3),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6)内幕信息事项进行过程中,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应定期与
事项负责人、事项登记人沟通事项进展;
7)内幕信息事项对外披露前,如发生信息泄露,任何知情人应立即告知证券
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按规定报告证券监管机构;
8)内幕信息事项对外披露后,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根
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整理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经核实无误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9)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经董事会秘书核定后由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存档,登记备案材料保存10年以上;并及时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等监管机构报备。
6.5责任追究
1)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
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6 / 6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3)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对其处分;
4)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该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0记录
无
8.0 附录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7 / 6
8.1 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书(CG-AA-430.0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书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为防范和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行为,我公司确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因贵单位/个人知悉的我公司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贵单位/个人因知悉该等信息而成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现将有关义务提示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
信息公开前请控制其传播范围,不得扩散;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或配
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利用内幕信息为他人牟利;
三、请配合公司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将由公司保存,并按照项目进度及监管要求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备。
特此告知!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CG-AA-430 内幕信息管理 Rev.C 8 / 6
8.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CG-AA-430.0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日期:
内幕信息事项:事项负责人:
内幕信所在单位知悉内知悉内知悉内
序所在单位职务/证件证件内幕信内幕信息所登记息知情与上市公幕信息幕信息幕信息登记人号部门岗位类型号码息内容处阶段时间人姓名司的关系时间地点方式
事项负责人(签字):登记人(签字):
备注:
1.本登记表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编制。
2.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
分别记录;公司内部内幕信息事项负责人原则上为该事项负责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人。
3.“知悉内幕信息方式”一栏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内幕信息内容”一栏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5.“内幕信息所处阶段”一栏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6.本表经填报人填报,并经内幕信息事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由公司证券及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秘书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进行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