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5证券简称:中国核电公告编号:2026-045
中国核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20号》),要求“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20号》要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准则解释20号》,要求“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20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1.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2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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