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經修訂)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有可能不得向位於美國境內的非美國人士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蘭克福分行(「發行人」)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
於2025年到期的美元5000000003.125釐利率票據(代號:5317)(「票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股份代號:3988及4619(優先股))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香港)中銀國際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桑坦德交通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建銀國際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1中信建投國際花旗中信里昂證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信銀資本
興業銀行股份東方匯理銀行德意志銀行滙豐工銀亞洲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瑞穗證券法外貿永豐金證券(亞洲)日興證券渣打銀行
如日期為2022年4月13日之計劃相關發售通函,2022年6月9日之票據相關定價補充文件所述,票據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上市及允許買賣,將發行的票據以僅售予專業投資者(定義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之債務證券方式上市及買賣。預期票據之上市將於2022年6月17日開始生效。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國,北京
2022年6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為劉連舸、劉金、王緯、林景臻、肖立紅*、汪小亞*、張建剛*、陳劍波*、黃秉華*、汪昌雲#、趙安吉#、姜國華#、廖長江#、陳春花#、崔世平#、
讓?路易?埃克拉#。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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