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定義如下)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經修訂)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有可能不得向位於美國境內的非美國人士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股份代號:3988及4619(優先股))海外監管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黎分行(「發行人」)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
於2025年到期的美元4000000004.75釐利率票據(「票據」)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發行人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的票據已於2022年11月23日在巴黎泛歐證券交易所獲准交易。
呈交給巴黎泛歐證券交易所並在其網站上刊登的票據獲准交易的相關通知,請參見:www.euronext.com。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國,北京
2022年11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為劉連舸、劉金、王緯、林景臻、肖立紅*、汪小亞*、張建剛*、陳劍波*、黃秉華*、姜國華#、廖長江#、崔世平#、讓?路易?埃克拉#、鄂維南#、
喬瓦尼?特里亞#。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