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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定義如下)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經修訂)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有可能不得向位於美國境內的非美國人士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分行(「發行人」)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於2025年到期的美元500000000浮動利率票據(代號:5621)(「票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股份代號:3988及4619(優先股))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中國銀行中國銀行(香港)中銀國際東方匯理銀行法國巴黎銀行農銀國際交通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國際)(亞洲)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建投國際花旗中信証券民銀資本招銀國際上海浦東信銀資本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工銀澳門瑞穗發展銀行香港分行1如日期為2022年4月13日之計劃相關發售通函(經日期為2022年11月16日之計劃相關補充發售通函補充),2022年11月17日之票據相關定價補充文件所述,票據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上市及允許買賣,將發行的票據以僅售予專業投資者(定義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之債務證券方式上市及買賣。預期票據之上市將於2022年11月28日開始生效。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國,北京
2022年1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為劉連舸、劉金、王緯、林景臻、肖立紅*、汪小亞*、張建剛*、陳劍波*、黃秉華*、姜國華#、廖長江#、崔世平#、讓?路易?埃克拉#、鄂維南#、
喬瓦尼?特里亞#。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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