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988
北京·香港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审议议案普通决议案
1.中国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2.中国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9
3.中国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
4.中国银行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11
5.中国银行2026年对外捐赠额度安排..................................12
6.聘请本行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13
7.选举刘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4
8.选举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5
特别决议案
9.中国银行2026-2027年度金融债券发行限额............................16
二、汇报事项
10.中国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17
11.中国银行2025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21
12.中国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3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24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本行”或“中国银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一中国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附件:《中国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中国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等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执行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各项决议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积极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扎实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全面实现,集团“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如期完成,公司治理持续完善,经营业绩稳中有进,风险管控有力有效,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股东回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末,集团资产、负债总额分别为38.36万亿元、35.15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40%、9.4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6583亿元、25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8%、2.06%;集团不良贷款率
1.23%,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10
股1.169元,连同已派发完毕的中期现金股利,2025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10股
2.263元,派息率为30%。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本行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宏观政策,践行大型金融机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着力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
服务实体经济向新向优发展。紧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传导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突破23.45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和垫款总额20.36万亿元,较上年末新增1.84万亿元,增长9.94%。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金融力量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投向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近3.5万亿元、1.5万亿元,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突破3.2万亿元。助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大力支持“两新”“两重”项目,设备更新贷款余额超1500亿元,境内个人消费贷款增长1139.20亿元。
科技金融优势巩固。积极推动科技金融高站位规划、高标准服务和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型企业成长与科技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截至2025年末,共为17.18万家企业提供4.82万亿元科技贷款支持,综合化服务累计供给超过
8900亿元。积极响应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实施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行
2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动方案,推出“中银科创算力贷”。截至2025年末,已与4460家人工智能产业链核心企业建立合作,授信余额5456亿元。
绿色金融领跑同业。深入推动本行以“绿色金融服务首选银行”为目标,持续优化完善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措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5年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49614.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83%,
增速、占比均保持市场领先;绿色债券投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承销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4288.23亿元,承销境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295.71亿美元,绿色债券投资和承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普惠金融增量扩面。坚持金融惠民,切实支持广大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效惠及更多市场主体。2025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701.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52%,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客户数近184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2.86%。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涉农贷款余额实现持续增长;打造乡村振兴特色网点超1600家,推动提升“三农”服务能力。
养老金融多维发力。全力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本行深耕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大领域,构建“中银银发”及“颐养同鑫”“岁悦长情”品牌矩阵。2025年,个人养老金新增缴费客户超300万户,社保卡累计总有效卡量1.29亿张,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数459.73万户,养老金受托资金规模3180.33亿元,养老金托管运营资金规模1.32万亿元。
数字金融加速赋能。持续激发金融科技动力引擎,积极助力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人工智能+”建设规划,建设大模型平台,构建智能化助手400余个。支持数字产业化创新与产业数字化转型,2025年末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超88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2%。深化数字运营,个人手机银行月活客户达1.05亿户,同比增长7.11%,数字人民币消费额保持市场领先。
二、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本行董事会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战略执行,在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过程中,扎实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如期完成,为“十五五”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经营效益稳中有进。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增长16.4%和25.8%,增速优于主要同业。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非息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约
7个百分点,占比和提升幅度均高于主要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分别增长57.2%和58.0%,境内人民币存贷款等核心业务市场竞争力稳中有升。
客户基础增量提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有效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推动客户基础拓展量质并举。2025年末,境内商业银行全量个人客户较上年末增长2.66%,对公全量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3.88%。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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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融入公司治理、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色优势巩固扩大。2025年,境外机构对集团利润总额贡献度较2020年末提升4.6个百分点,稳居中资同业第一。境外人民币清算行总数达16家,国际结算、跨境人民币、结售汇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加强集团管控顶层设计,系统性规范集团管理机制,优化综合经营公司治理架构,持续提升集团管理质效。深化附属机构专项治理,综合经营利润贡献度保持主要中资同业领先。
改革发展稳步推进。下大气力推动业务转型、深化改革、基础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强化竞争力提升和长周期考核,动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量、价、险、效平衡发展。加快低利率环境下转型发展,营业收入、净利润、净息差等综合实力指标变动优于主要中资同业。坚持为股东创造价值,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近年来派息率保持较高水平,及时完成股利发放,让投资者尽早分享经营业绩成果。
三、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本行董事会将全球化作为全行发展战略的核心和首要任务,优化全球网络布局,服务外交经贸大局,不断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服务外交经贸大局。深度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参与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累计跟进公司授信项目超1400个,累计授信支持超4390亿美元。跨境结算客户首次突破40万户,跨境电商结算全年业务规模首次突破人民币万亿元。国际贸易结算、全球托管、中资离岸债承销、境外银团贷款、跨境并购贷款等业务保持中资第一。
优化全球网络布局。不断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助力跨境商贸往来、经济交流,为“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2025年10月,中国银行(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下辖安卡拉分行正式开业。率先建成首家中资全球托管银行,托管网络覆盖100余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25年末,本行拥有
533家境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6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4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全球重要战略节点布局完整。
完善全球化服务机制。深入发挥“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作用,形成境内外合力。推动实施并动态优化境外机构“一行一策”发展策略,深耕细作境外市场,境外机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持续完善境外机构区域化和集约化发展机制建设,实施《中银香港东南亚区域化发展行动方案》,发挥中银香港对下辖东南亚机构带动作用,加强中银欧洲作为欧盟区域总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区域中后台集约化运营。
增强全球化价值创造。2025年末,境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余额6562.0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1.39%;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4434.22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4.6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0.71亿美元,同比增长8.57%。境外商行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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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综合经营公司利润总额贡献度持续上升至27.99%。
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全面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以防控风险为永恒主题,持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坚持内生积累与外源补充并重原则,完善经济资本预算与考核机制,强化资本约束激励,牢固树立资本节约和价值创造理念,增强内生资本积累能力。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运用,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做轻做优重资本业务,做大做强轻资本业务,压降低无效资本占用,加快向资本高效节约使用模式转型。优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完善资本管理框架。稳步开展外源补充,夯实资本基础,资本充足水平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保持合理充足。2025年,本行成功向特定对象财政部发行
27824620573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1650亿元;成功发行700亿元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1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和10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2025年末,集团资本充足率达到18.85%,保持合理充足;TLAC风险加权比率达到22.07%,满足监管要求。
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风险偏好策略,与业务发展战略相适配,积极支持高质量发展。建立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向基层穿透,加强境内外一体化管理,完善境外机构风险防控体系,做实综合经营公司差异化风险管控。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集团不良贷款率保持主要中资同业较优水平,境外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实现双降,在主要市场优于当地同业平均水平。统筹防范传统与非传统风险,加强客户ESG风险全流程管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信息系统运行保持平稳,科技运营水平稳步提升。扎实推进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夯实风险数据基础、完善内评模型、优化系统功能,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本行主要风险指标稳定可控。
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内控案防管理机制,建立案件风险防控督导机制,强化案件处置管理,全流程防控案件风险,不断提高内控案防管理水平。
狠抓内控检查及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通报,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培育内控合规文化。持续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防扩散融资及制裁合规管理机制,健全尽职调查管理机制,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流程和模型,加强反洗钱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落实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加强关联方管理,强化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强化关联交易的识别、监控、披露与报告,规范内部交易管理,严格把控交易风险,持续提升关联交易及内部交易管理精细化水平。
五、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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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两会一层”职权明晰、高效有序、运行顺畅,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相关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监事会改革各项工作,本行自2025年9月起不再设立监事会,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探索监督工作机制,完成了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尽职情况的评价。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持续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本行加快低利率环境下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优化全球业务布局,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本行董事会审议资本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集团经营计划和风险偏好压力测试报告,审阅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督促高级管理层做好资本新规高级法实施,加强压力测试推广运用,坚持稳健的流动性风险偏好。高级管理层统筹安全与发展,持续提升资本管理精细化水平、压力测试结果准确性、流动性风险管控主动性。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高效规范运作,科学专业决策,有效维护了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议,纳入评价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专业、合规履职,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夯实公司治理制度基础。本行董事会坚持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围绕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以及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最新要求,全面重检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重要公司治理制度,为落实公司治理架构改革、确保公司治理高效运转奠定制度基础。推动完善《党委与公司治理主体有关重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决策事项权限,推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2025年,本行公司治理持续得到资本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奖。
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确保科学高效决策。本行董事会持续完善运作机制,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有效运作,公司治理有效性持续提升。系统梳理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工作流程,统一六个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结构体例、运作程序等内容,董事会及其专委会运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将“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突显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将“人事和薪酬委员会”更名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更精准体现专委会的专业职责定位。2025年,本行召开股东会5次,共审批审议议题36项,做出决议32项;召开11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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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现场会议和1次书面会议,共审批审议议题134项,做出决议113项。
坚持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构建科学高效治理结构。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更好助力董事会科学、专业、高效决策。本行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充分考虑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地区、专业经验、教育背景、服务任期,以及其他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认为适用的因素,并将其贯穿于董事选聘的全过程。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2025年,6位新任董事的加入进一步为本行董事会带来审计、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管理领域的丰富经验。本行董事会成员现阶段已实现包括性别多元化在内的全面多元化。本行董事没有在与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本行领取酬金。
完善董事履职支持体系,持续提升董事价值贡献。持续强化对董事履职知情权和有效履职的保障,董事知情范围不断扩大。董事通过列席全行工作会议、行长办公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等行内重要会议,加深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董事会与管理层深入开展沟通,通过专题沟通会、独立董事座谈会等形式不断深化交流。董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提升调研质效。董事调研课题紧密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全行重点工作以及经济金融热点问题,共完成调研报告6篇;管理层将调研报告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对本行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董事会高度重视提升董事履职能力,积极开展董事培训。董事全面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企业管治守则》以及中国内地监管要求,参加了市值管理、ESG管治与实践、深化并购重组改革、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等有关监管培训;还积极参加了本行董事会组
织的有关反洗钱、绿色金融等方面培训。为更好地保障董事忠实勤勉履职,2025年本行已为董事投保了责任保险,投保金额、承保范围、保险费率均严格按照本行股东会授权执行。
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开展了独立性自查工作。根据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本行独立董事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主席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年,本行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根据最新监管规则重检修订本行信息披露制度,董事充分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披露标准、内容、程序、监控和处罚措施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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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工作情况,支持和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2年保持上交所最高评价“A”,2024年年度报告荣获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年度报告综合类评比奖”和国际年报评比“最佳信息图表奖”。年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本行董事会紧密跟踪市场动态,密切监测市值管理关键指标,不断提升市场沟通质效,持续打造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努力推动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本行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接续打造强大的金融机构,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开创中国银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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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中国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该方案内容请参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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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中国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25年度审计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27亿元人民币。
二、提取一般准备404.92亿元人民币。
三、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综合考虑本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股东回报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全
年派息金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股息总额为729.17亿元人民币(每股现金股息0.2263元人民币(税前))。扣除中期现金股息总额352.50亿元人民币(每股现金股息0.1094元人民币(税前))后,本次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总额376.67亿元人民币(每股现金股息0.1169元人民币(税前))。如经股东会批准,本行将向截至 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 A股和H 股股东派发末期股息。A 股股息预计将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派发,H 股股息预计将于2026年8月19日派发。
五、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本行所派2025年末期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并为 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 H 股末期股息。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选择币种开始日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不含开始日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日11点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参考汇率的平均值计算。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中国银行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各位股东:
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将围绕“坚持合规投资、聚焦科技投入、习惯过紧日子、突出价值创造”的整体导向。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楼堂馆所、技术业务用房、培训疗养机构、公务用车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牢牢守住合规底线。支持集团数字化转型,保障生产安全,提升集团数字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优先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新增需求优先以内部调剂方式解决,进一步挖潜存量资产、严禁新增闲置。持续优化分解挂钩机制,提升资产投入产出效益。全年共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195亿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中国银行2026年对外捐赠额度安排
各位股东: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提请股东会:
1.审议批准中国银行2026年全年对外捐赠14458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安排。
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行长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2.审议批准中国银行在港机构单笔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捐赠项目,具体为:创新科技奖项目1125万元人民币、青少年爱国教育系列项目1107万元人民币、“深化高校合作*助力教育强国”系列项目81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行长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聘请本行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外部审计师,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现安永已完成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会提请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6年度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外部审计师,并按照中国审计准则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及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6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按照国际审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6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795.92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00.08万元人民币,合计9896万元人民币。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审计资源配备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选举刘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各位股东:
本行非执行董事刘辉先生的任期将于2026年8月届满。根据本行公司章程,非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刘辉先生于任职期间,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董事职责。
经征得刘辉先生本人同意,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建议选举刘辉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刘辉先生连任任期为三年,自原任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刘辉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刘辉,1972年出生。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95年以来,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寿险)、世界银行
驻华代表处金融及私营企业发展部。2007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曾兼任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监事,及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剑桥大学博士。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辉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
目前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刘辉先生的薪酬将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刘辉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议案日期,刘辉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刘辉先生的连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其他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刘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4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选举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各位股东:
本行非执行董事师永彦先生的任期将于2026年9月届满。根据本行公司章程,非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师永彦先生于任职期间,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董事职责。
经征得师永彦先生本人同意,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建议选举师永彦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师永彦先生连任任期为三年,自原任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师永彦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师永彦,1968年出生。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1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光大集团非执行董事,
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挂
职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部研究支持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综合处副处长、调研员。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洗钱处干部、副处长。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博士。
除上文所披露外,师永彦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
目前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师永彦先生的薪酬将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师永彦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议案日期,师永彦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师永彦先生的连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其他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师永彦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5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中国银行2026-2027年度金融债券发行限额
各位股东:
为增强主动负债能力、支持业务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一定规模金融债券。现提请股东会:
审议批准本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任何其他
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前提下,于境内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不包括资产担保债券、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以及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具有补充资本性质的后偿性金融债券)
限额不超过350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本行一般用途,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若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未使用完毕,在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债券年度发行限额之前,剩余额度仍然有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汇报事项一中国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本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以下分别简称“金监总局规则”“上交所规则”“联交所规则”),在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强化关联方管理和交易识别、监控,加强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日趋健全、内控措施较为有效,合规风险总体可控。现就本行2025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全部关联方共5136个,其中关联自然人
3443名,占全部关联方的67.04%;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1693家,占全部关
联方的32.96%。三种口径下关联方数量分别如下:
监管口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总数金监总局规则326513854650上交所规则23320253联交所规则443318761
全口径(去重)344316935136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等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的情况。
1、金监总局规则下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本行与金监总局规则下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7.44万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同业业务关联交易6.81万亿元,授信类关联交易
3949.81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133.45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89.03亿元,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2116.14亿元。
为落实金监总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管理新要求,本行董事
17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已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层面关联方办理日常金融产品、服务,且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作出统一决议。后续上述交易正常叙作即可,无需逐笔提交董事会事前审批。
2025年本行无重大关联交易。本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8家关
联方签订金融市场类统一交易协议。
2、上交所规则下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行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各项规定,按要求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交所规则下中国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并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合并金额上限为734.60亿元。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关联自然人发放贷款和透支余额为1.43亿元(2024年12月31日:1.45亿元)。
3、联交所规则下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行与本行的关连人士间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连交易。对于该等交易,本行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予以监控和管理。2025年,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行与本行的关连人士进行的关连交易,均可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二、本行2025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履行审议和指导职责
审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金监总局规则下统
一交易协议、上交所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以及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接收一般关联交易备案,指导本行从严从细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做好关联交易事前审批、事中监测、事后监管报告与信息披露。
(二)管理层下设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积极发挥督导和协调作用
审议全行关联方情况、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日常
管理重大事项,监督总行各部门、各机构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监管要求、集团政策制度,有效执行董事会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三)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压实管理职责
本行贯彻落实监管关于董监高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要求,修订《关联交易管理政策》《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细化关联交易审批要求。同时督导附属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落实总行及当地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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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完善“清单+规范+手册”的细化管理规范,嵌入管理流程
本行进一步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动作清单》,梳理主要管理动作、常见问题与排查方法,确保各部门、机构“能干、会干、会查”;重检《关联交易场景清单》逐场景列明关联交易的报送方式、金额计算口径等,指导全辖准确识别关联交易;健全《补录规范》逐场景明确手工补录的交易金额、方向、价格等填写要求;细化《应知应会手册》以问答形式答疑解惑,指导各部门、机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夯实关联方管理,提升关联方信息准确性
本行不断加强关联方管理,做好关联方信息的收集、审核、录入、更新等维护工作,开展关联方信息与工商数据库等外部信息交叉校验,组织各部门、机构重检关联方信息,查漏补缺,提升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确保交易合规开展
本行将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嵌入日常业务流程,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识别、监测与管控,持续监测累计关联交易情况,对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日常金融产品、服务交易作出统一决议,确保相关交易按市场公允条件、依法合规开展,避免利益输送。
(七)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自动化水平
本行持续优化升级关联交易监控系统,2025年投产7个系统批次,完善关联法人信息变动及穿透识别提示、补录规范预填与质量校验、统一交易协议执
行情况监测等系统功能;优化交易自动报送规则,推动补录交易实现自动报送,提升关联交易自动化管理水平。
(八)加大检查与培训力度,强化关联交易质量管控
本行开展针对性培训6次,约1万人次参与培训,切实提高了关联交易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开展全行关联交易管理排查4次,强化质量管控;开展集团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主要领域的管理机制日趋健全、内控措施较为有效,合规风险总体可控,后续需重点关注操作风险。
(九)落实监管报告和披露职责,确保关联交易信息公开透明
本行严格按照金监总局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关联交易信息报告和披露。按要求时限向金监总局报送关联交易报表、报告统一交易协议签订等情况;按季度在公司官网合并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及时、逐笔披露统一交易协议签订情况,并在年报中披露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本行将严格对标监管要求,并结合内审外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关联方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与更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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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开展关联方重检,提升关联方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二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将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做好关联交易的识别、监测与管控,确保交易合规叙做,避免发生利益输送。三是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监控系统功能。
重检核校数据自动报送规则,推动手工补录交易实现自动化报送,依托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关联交易数据分析、数据质量校验等系统功能,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自动化水平。四是加大培训与检查力度。持续开展针对性培训,深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将关联交易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强化质量控制,着力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汇报事项二中国银行2025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等要求,本行对2025年度(以下简称“评估期间”)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汇金公司的资质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亦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条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东资质情况
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汇金公司不存在规避资格审查的行为,入股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要求,无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情况,持续符合股东资格条件,并定期向本行更新披露信息。汇金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二、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汇金公司持有本行 188791906533股 A股普通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58.59%,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评估期间,汇金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标记或冻结的情况。
三、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事项情况
评估期间,汇金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履行股东责任义务。汇金公司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做出“不竞争承诺”,并在本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时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的承诺。评估期间,汇金公司履行前述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
(一)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评估期间,汇金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滥用其股东权利和地位、损害本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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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支持本行资本补充情况
汇金公司积极支持本行夯实资本基础、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
和风险抵御能力,使本行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积极支持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评估期间,汇金公司同意了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本工具发行额度和发行安排》、《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额度和发行安排》相关股东会议案。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汇金公司不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汇金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亦不视为关联交易。
评估期间,汇金公司依法合规从本行获取授信,授信余额符合监管规定,并且获得授信的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汇金公司未出现损害本行利益、质押本行股票获得授信、授信逾期等情况,亦不存在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
评估期间,汇金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存在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逃废银行债务、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对
本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或其派
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
成恶劣影响,以及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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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事项三中国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本行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落实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严谨客观,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依托国际视野、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行网站(www.boc.c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让*路易*埃克拉、乔瓦尼*特里亚、
刘晓蕾、张然、高美懿、胡展云、廖长江、崔世平
23中国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汇报事项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将《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度,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了《方案》的要求,在《方案》规定的权
限范围内科学审慎决策,认真履行职责,《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越权审批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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