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七所控股向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有助于缓解七所高
科资金紧张状况,增加营运资金,支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提高
盈利能力。七所高科为七所控股之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控股公司,总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七所控股及公司
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事项。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扣未周建产
张相木周建平陈缨
张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