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证券简称:南京证券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296239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5.057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剑锋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刘杰董事、周月书独立董事、张骁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00891251 98.5843 28127379 1.3858 605300 0.0299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A股 2001297096 98.6043 27812834 1.3703 514000 0.0254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00904551 98.5849 28173179 1.3880 546200 0.0271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000897851 98.5846 28209979 1.3899 516100 0.0255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2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00551577 98.5675 28441753 1.4013 630600 0.0312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00660377 98.5729 28369453 1.3977 594100 0.0294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24597218 99.7523 4373212 0.2154 653500 0.032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57979056595.2782281273794.62226053000.0996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8019641095.3449278128344.57055140000.0846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7980386595.2804281731794.62975462000.089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7979716595.2793282099794.63585161000.084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57945089195.2224284417534.67386306000.1038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7955969195.2403283694534.66205941000.097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60349653299.173943732120.71866535000.107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3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对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2、本次会议选举潘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雷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4*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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