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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大唐发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26日·北京目录

会议议程..................................................1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4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0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3

5.关于聘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4

6.关于聘用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67.关于制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58

8.关于大唐国际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计划的议案.....65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介绍股东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普通决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聘用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制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大唐国际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三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董

事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能源保供、安全生产、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等方面协同推进,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经营业绩取得新突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股东会及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6 次,其中包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1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15 项普通决议案和 5 项特别决议案,主要包括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调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并取消监事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年

度融资方案、聘用会计师、融资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截至2025年底,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及审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情况:在股东会批准范围内,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共人民

币1.94亿元(人民币,下同);

2.确定了大唐国际母公司2026年度融资方案,母公司2025年债务

类融资547.88亿元,权益类融资225亿元;

3.结合董事人员变动情况完成相应调整工作,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4.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5.结合经营情况,确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约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11.49亿元;确定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约为10.18亿元;

6.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7.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8.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

9.取消监事会并完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于2025年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了76项议案,发出境内外各类中英文公告约269份。历次董事会审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公司有关工作报告,主要包括: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及审计报告;

(3)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公司2024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5)编制与大唐集团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审议公司经营业绩相关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公司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报告;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审议公司资本运作及投资事项,主要包括:

(1)向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增资;

(2)对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

(3)投资建设四川长河坝水光互补一期(丹巴)500MW光伏项目、重庆武隆银盘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下花园电厂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等项目;

(4)对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三家公司股权实施无偿划转;

(5)对大唐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唐山市丰润区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6)接受唐山冀东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赠与;

(7)收购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

4.审议有关融资及担保事项,主要包括:

(1)确定2026年度融资方案;

(2)确定2025年度委托贷款、担保、统借统还贷款预算。

5.审议有关财务事项,主要包括:

(1)对部分企业计提减值、资产报废、前期费用及资产损失核销;

(2)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3)调整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预算、委托贷款预算、对外捐赠预算等。

(4)申请大唐国际2025-2027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5)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券。

6.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

(1)确认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与关联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委托贷款协议、增资协议。

7.审议董事及机构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1)调整公司董事、联席公司秘书;

(2)选举公司董事长;

(3)根据公司董事调整情况,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4)董事会换届选举。

8.聘用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9.修订或制定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制

度及制定《市值管理办法》。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于年内召开4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年规划发展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项目投资方案等事项。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年内共召开7次会议,分别审核了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部分企业计提资

产减值、资产报废及资产损失核销等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年内召开3次会议,审核了2024年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薪酬计划、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

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等议案。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年内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提名委员会工作

情况及公司董事调整、董事会换届等事项。

5.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于年内共召开6次,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关注公

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按规定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法依规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5年主要生产经营成果

(一)生产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与部署,本质安全水平

稳步提升,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度冬、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政治保电保供任务,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成功实现了“十杜绝”安全目标。全年完成发电量约2889.5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33%;累计完成上网电量约2731.0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约1.41%;累计完成发电利用小时3641小时,同比降低236小时。

(二)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年实现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约128.47亿元,同比增

加42.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3.86亿元,增幅63.91%,实现合并营业收入约1212.55亿元,降幅1.80%;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3155元,比上年同期每股增加0.15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3335.27亿元,比上年增加109.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03.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90亿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70.15%,较年初降低0.87个百分点。

(三)节能环保

公司持续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落实环保治理责任和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未发生生态环境事件,烟尘、SO2、NOx 均达标排放。公司在中电联火电机组能效对标中,共计有 24 台机组获得优胜奖,1台机组获得单项指标最优称号。

(四)公司发展

2025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708.09万千瓦,其中火电煤机196万千

瓦、火电燃机284.66万千瓦、风电113.82万千瓦、光伏113.61万千瓦。

核准电源项目994.46万千瓦,其中火电煤机项目核准容量132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容量201.37万千瓦、光伏项目核准容量540.59万千瓦、抽

水蓄能项目120万千瓦、综合能源项目0.50万千瓦;在建项目装机规模

1393.7万千瓦,其中火电项目872.8万千瓦、风电项目164.5万千瓦、光伏226.4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120万千瓦、其他项目1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公司发电装机总容量约为8619.21万千瓦,火电、水电、风电、光伏所占装机容量比例分别为68%、10.68%、12.99%、8.33%。

公司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2.99%,较去年末提升2.62个百分点。

(五)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于年内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顺利完成监事会撤销,实现了监事会相关职能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平稳承接。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存量案件得到持续化解。年内,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5年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市场周刊“2025年度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水晶球奖”、证券日报“金骏马行业领军企业奖”,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等诸多资本市场奖项,进一步彰显和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影响。

三、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好“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以管理提升为重要基础,着力抓好能源保供、优化结构布局、深化提质增效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造行业一流上市公司。

一是全力抓好能源安全保供。要注重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巩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促进本质安全。要注重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完善预案及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风险处置能力。要注重高质量能源保供,着眼能源电力需求,持续推进检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狠抓设备缺陷及隐患治理,提高发电供热可靠性水平。要注重提升首都保供能力,抓好环京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绿电进京比重。

二是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服务建设能源强国、美丽中国重大战略,坚持质量效益标准,坚持打造基因工程,以重点基地为牵引,统筹优化能源布局结构,抢前抓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蒙电入苏”基地开工,依托在役煤电、水电送出通道,布局一批百万千瓦一体化基地,并持续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实现新突破。

三是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要提升市场营销能力,统筹好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不同交易。要抓好燃料提质控价,合理控制采购节奏和库存水平,打好长协煤、市场煤组合拳,科学开展配煤掺烧,全方位降低燃料成本。要强化增收创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管控可控费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加强市值管理,科学制定市值管理

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方案,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是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高创新成果转化质效。要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优化评价导向,激发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要聚焦新一代煤电、新能源新业态等新领域,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赋能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要提升数智化水平,推进故障分析、燃料管理和市场营销领域数智化、精益化,促进运营发展和数字智慧深度融合。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2025年度公司基本情况、详细的生产经营分析以及公司治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宗文龙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

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宗文龙,现年53岁,会计学博士。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系主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968.SH)独立董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国际独立董事。本人主要研究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与会计等方面。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15次,亲自出

席会议15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6次。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审计委员会7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就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及兑现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6次,就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或增资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有关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业

绩说明会以及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

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从专业角度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同意将审查事项提交董事

1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关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调整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

1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独立董事履职经验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发挥自身专长,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宗文龙

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毅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

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毅,现年65岁,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先后在陕西省化工设计院、西安热工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西安热工院汽机专业组组长、科研处副处长、科研部主任、副总师、副院长、院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环保部主任、科技创新部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火电技术总监兼发电设备技术监督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特聘研究员,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05.SZ)独立董事,大唐国际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洁净煤发电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及科技管理等工作。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15次,亲自出

席会议15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6次。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就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董事津贴、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及兑现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提名委员会4次,就公司董事调整、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6次,就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或增资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

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

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

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1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相关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市值管理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毅

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勇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

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尤勇,现年52岁,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法律部副总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联合导师。现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竞争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 MBA 教育中心兼职教授,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47.SZ)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联合导师,大唐国际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15次,亲自出

席会议15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6次。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7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

参加提名委员会4次,就公司董事调整、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讨论。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6次,就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或增资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有关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

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

2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

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相关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规则解读、合规要点、章程指引解读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尤勇

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坤华本人自2025年6月27日起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坤华,现年6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公司董事、云

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部主任等职务。2025年6月至今担任大唐国际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

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应参加会议9次,亲自出席会议9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就公司董事调整事项进行讨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就公司董事津贴、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4次,就向关联公司增资、提供委托贷款、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对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

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有关董事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潘坤华

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秋野本人自2025年6月27日起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秋野,现年66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曾任西北电力设计院副院长,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发电工程分公司总经理,中南电力设计院院长,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

6月至今担任大唐国际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应参加会议9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委托出席1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1次。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共参加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1次,就公司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讨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就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4次,就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风险评估报告及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向关联人增资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

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3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

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3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有关聘用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董事调整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秋野

3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6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东晓本人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担任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际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牛东晓,现年63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基础科学系教授,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能

源经济学会(IAEE)中国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学术委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统筹分会理事长等。现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绿色电力发展研究(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主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大唐国际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电力技术经济、发电厂建设后评价、电力负荷预测、电力市场分析、电力运营管理等研究,在技术经济及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3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6月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前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参加会议6次,亲自出席会议6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4次。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

3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作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就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进行讨论;共召集提名委员会3次,就公司董事调整、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次,就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的股权优先购买权、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

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对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有关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

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注与诉求,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3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相关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有关董事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牛东晓

3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7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大宏本人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担任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际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大宏,现年65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获得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颁发的“电力勘测设计大师”称号。曾任清华大学助教;华北电力设计院热机专业主设计人、科长、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大唐国际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发电工程的设计及科技进步等工作,是发电专业技术领军带头人,在国内电力设计行业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4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6月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前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参加会议6次,亲自出席会议6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1次。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共参加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3次,就公司2024年度发展工作情况及2025发展工作计划、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讨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次,就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的股权优先购买权、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

(三)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4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有关聘用年度会计师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4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董事调整事项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成了监管机构有关董事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朱大宏

4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完毕,现将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报告

如下:

一、利润完成情况及分析

大唐国际合并利润表(万元,人民币,下同)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

营业收入1212554212347363-221821

营业成本981177310511620-699847税金及附加17005313317536878销售费用15451138631588

管理费用428834432568-3734

研发费用17372490-753

财务费用440028525174-85146

其他收益2612948689-22560

投资收益234541281620-4707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4654133-7598

信用减值损失22028-4377465802

资产减值损失-168623-123718-44905资产处置收益325114591792营业利润1371526896882474644

营业外收入1607125499-9428营业外支出1029096013242777利润总额1284689862248422441所得税费用282377176459105918净利润1002312685789316523少数股东损益26368623517028516

4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86264506192880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550.16290.1526

2025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28.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24亿元;实现净利润100.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65亿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0亿元。主要项目完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121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18亿元,降幅

1.80%。其中,电力销售收入减少25.03亿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完成

上网电量2731.0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7.87亿千瓦时,影响电力收入增加15.12亿元;不含税上网电价384.80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4.70元/兆瓦时,影响电力收入减少40.15亿元。热力销售收入增加2.93亿元,主要原因为售热量19027万吉焦,同比增加1339万吉焦,影响收入增加4.76亿元;不含税售热价34.58元/吉焦,同比下降0.96元/吉焦,影响收入减少1.83亿元。

2.实现营业成本98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98亿元,降幅6.66%。

其中,燃料成本完成598.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99亿元。主要是煤价下行影响燃料费减少84.98亿元。

3.财务费用44.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1亿元,降幅16.21%,

主要是公司充分把握货币金融政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财务费用同比大幅节约。

4.管理费用42.8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7亿元,降幅0.86%。

5.信用减值损失2.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损失6.58亿元,降幅

150.32%,主要是债权投资信用减值转回。

6.资产减值损失-16.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损失4.49亿元,增幅

36.30%,主要是本年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二、财务状况完成情况及分析

大唐国际合并资产负债表(万元)

4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项目2025年末2025年初增减额货币资金926725773443153282

应收票据288746903-44016

应收账款20766972089834-13137

预付款项226431251947-25516其他应收款18094317066510278

存货431491482498-510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66428-66428其他流动资产48059645965320943

流动资产合计43291744343150-13976

债权投资019178-19178

长期应收款43044352-48长期股权投资21656092095892697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43607696773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11139414603-3464投资性房地产50771475973174固定资产21933623204941581439465

在建工程21582792954564-796285使用权资产30192324151260411无形资产52176244168480078开发支出3853537798737商誉1021656428037885

长期待摊费用4694647705-759

递延所得税资产224231286961-62730其他非流动资产979867689751290116非流动资产合计29023513279170031106510资产总计33352687322601541092533短期借款41115743683312428262

应付票据105951107241-1290

应付账款21949742238632-43658合同负债1942371879746263应付职工薪酬19153155093644应交税费17995311425665697其他应付款465314436750285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739732429217-55244

其他流动负债728489875078-146589流动负债合计1037455810088309286249

4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长期借款1138192011709343-327423应付债券700000400000300000租赁负债19028216168828594长期应付款525816361570164246

递延收益111422123878-12456递延所得税负债921696398428185非流动负债合计1302080212823486197316负债合计2339536122911796483565股本185067118506710其他权益工具463034746271883159资本公积6136906115792111

其他综合收益-54845-590664221专项储备72061697502311盈余公积1699190166021138979

未分配利润-776060-11042733282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350537656060378993少数股东权益19222731692298229975所有者权益合计9957326934835860896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33352687322601541092533

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15%,较年初的71.02%,降低0.87个百分点。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为3335.27亿元,较年初增加109.25亿元,增幅3.39%,

主要是电力项目建设导致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10.65亿元。

2.负债总额为2339.54亿元,较年初增加48.36亿元,增幅2.11%,

主要是电力项目建设匹配债务融资需求增加。

3.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95.73亿元,较年初增加60.90亿元,增幅6.51%,

主要是本年经营利润积累导致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增

加合计59.72亿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及分析

大唐国际合并现金流量表(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55224213677230-124988

收到的税费返还3632657637-213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3573247810-44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79214113982678-1905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387179213059-147434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5759698391273684支付的各项税费891376796061953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882377339-564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0857111370370-13617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3569261230711712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76270303-5554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35899179347565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2107485725

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1164835497-23849

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561220318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4574304835-202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8308623048018-217156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82168109275-2710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6018964-14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305903176256-2456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6016-28714222254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69550450297191925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13984613780980135886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943917503125440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388341440630835325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1451411263203225131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6598583963912634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97645804589199305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087701427626146325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9936130047-10999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5568-933

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7253-12849929575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0799849298-1284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8052720799167253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81亿元,较

年初增加16.73亿元,具体变动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36亿元,较上年增加117.13亿元,主要是采购成本下降,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147.43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264.60亿元,较上年减少

净流出22.54亿元,主要是投资支出有所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1.71亿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96.99亿元,较上年增加净

流出110亿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增加。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4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5年度财

务决算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完成。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73862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永续债利息)154777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3848万元;2025年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89786万元。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753922万元,其中,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永续债利息)154777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99145万元;2025年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0224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母公司、合并报表当年盈利及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50%。

现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国财政部财会字[1995]31号文件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应按

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下的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8979万元。其中,2025年中期已提取21365万元,本次提取17614万元。

2.拟分配现金股利每股0.148元(含税下同),合计273899万元,

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利润的50.27%。其中,2025

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中期已预分配每股0.055元,合计101787万元,本次拟分配每股0.093元,合计172112万元。

分配后,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约为12638万元;在国际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约为62464万元。

3.按宣派股利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实际登记在册的股份总数为基础派发现金股利。在公司宣派的现金股利中,境内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宣派;

境外股东股利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币支付。港币兑换率以宣派股利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折算。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股东将分得的现金股利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5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股东将分得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持股数应分配股利金额项目(%)(万股)(万元)

境内 A 股股东 66.98 1239609 183462

其中:中期预分配68178本次分配115284

境外 H 股股东 33.02 611062 90437

其中:中期预分配33608本次分配56829合计1001850671273899

5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响应证券监管政策号召,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高分红工作效率,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母公司、合并报表当期盈利及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

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额度。

三、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具体分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四、授权有效期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5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聘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规定,拟聘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

业务会计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审计的合同义务。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总额为1116.9万元(人民币,下同)。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见附件)。鉴于公司与天职国际的成功合作,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文件的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以2025年年报审计范围为基础,经与天职国际协商,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

1116.9万元。如公司在年度内因其他收购、注销业务等导致审计范围发

生变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标准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建议

(一)同意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16.9万元。

(二)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1116.9万元。如公司在年度内因其他收购、注销业务等导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标准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上述聘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5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聘用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规定,拟聘用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了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工作过程中,中兴华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严格依据监管规定协助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效、圆满完成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任务。

2025年度,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费用为139万元(人民币,下同)。

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良好执业信誉,专业能力突出、执业记录规范。鉴于公司与中兴华2025年度合作顺畅、工作成效良好,为确保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专业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用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仍为139万元。

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建议

(一)同意中兴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39万元。

(二)同意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

用期一年,审计费用139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上述聘用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5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制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公司研究制定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法主要内容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共计七章三十条,主要分为总则、薪酬管理职责、薪酬构成、薪酬发放、薪酬与考核管理、薪酬监督、附则七个章节,重点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递延支付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是明确了办法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明确了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与个人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是明确了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实行递延支付机制和止付追索机制,其中止付追索机制同样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健全薪酬管

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理长效机制,形成“权责统一、奖惩分明、长效可控”的薪酬管理体系。

二、建议建议同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7-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

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深化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职权,充分保障企业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强化业绩导向,健全与业绩考核评价结

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绩水平相符合,与所在地区、行业水平相适应,充分激发创新创效活力动力。

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坚持当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统一。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与任期激励体系,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对等。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责任、权

利、义务体系,一人一表精准确定考核指标,深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刚性考核与刚性兑现,薪酬分配与岗位职责、能力贡献、绩效评价相结合,合理拉开薪酬差距。

第四条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自身发展战略、管理规模和经营状

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一般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二章薪酬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方案,并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开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组织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确定,审议通过后发放。

第九条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

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所属企业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有关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岗位职责和行业薪酬水平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与个人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有关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对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基本薪酬按月均衡发放。

第十四条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

重要依据,与个人业绩和贡献挂钩,并按照考核结果刚性兑现。

第十五条绩效薪酬实行递延支付机制,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到以后年度支付。

第十六条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其薪酬兑现和递延支付安排按照相应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编制《薪酬手册》进行合规性审核,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五章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适时调整薪酬体系。公司董

6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行业水平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绩效表现核算并发放薪酬。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根据其岗位职责按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

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公司业绩如发生亏损,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特殊情况下薪酬决定机制不与业绩挂钩的,需特别做出说明。

第二十三条出现以下认定的情况之一,按规定扣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薪酬扣减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二)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的,薪酬扣减按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三)受到组织处理、政纪处分和党纪处分的,按照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它应扣减薪酬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一)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或经营业绩有调整时,公司将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6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义

务、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损失的,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或对经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等,公司将根据认定结果和情节严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应期间内已支付的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上述止付追索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薪酬监督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或者劳动(或其他形式)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时,应有利于

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实向社会公开披露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数据,包括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递延支付安排、止付追索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6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大唐国际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情况,公司编制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薪酬计划,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董事薪酬

(一)在大唐国际任职的董事

在大唐国际任职的董事薪酬一般实行年薪制,薪酬项目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

经大唐国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唐国际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董事津贴10万元(税后),2025年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约3.68万元/人,税前列支13.68万元/人*年。

2025年,大唐国际为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放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津贴合计68.38万元(税前)。

(三)未在大唐国际任职的非执行董事

未在大唐国际任职的非执行董事,从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计划

在大唐国际任职的董事的各薪酬项目,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核定执行。其中:2026年度基本薪金暂按2025年度标准执行,按月均衡发放;绩效薪金根据业绩贡献和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联动并刚性兑现;公司目前尚无中长期激励计划。未在大唐国际任职的董事在其所在单位领取

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薪酬,不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非执行董事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董事若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或

因换届、改选新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建议建议同意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2025年董事薪酬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年度报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6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董事李

霄飞先生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推荐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

2028年6月26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宋波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禁入情形。(简历见附件)李霄飞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卸任之日为新任董事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对李霄飞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宋波先生简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6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宋波先生简历

宋波先生,现年53岁,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关系外,宋波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目前,宋波先生未持有大唐国际股份。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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