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V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VG8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全
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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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L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LGB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
如下书面意见,公司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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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0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0GB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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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0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0G8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签字页:
姜英武吴东
郑宝金王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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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06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068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签字页:
4
BBS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SGB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签字页:
于红东
于凯军张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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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O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BOG8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签字页:
于凯军V张启承
高俊华王桂江
高金良
高金良邱鹏
5
B0G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0GBBMGCORPORATIO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李莉刘文彦
姜长禄安志强
张登峰孔庆辉
徐传辉程洪亮
刘宇张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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