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建方、刘太
刚、洪永淼、尹援平及职工董事孔庆辉、非执行董事顾铁民、赵新
军7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谭健方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二)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和议案:
1.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会计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2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审计计划的工作汇报。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状况。
(二)对外部审计进行评估及监督履职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3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等重大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职,在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2026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签字页
主任:
谭建方
委员:
孔庆辉顾铁民刘太刚洪永淼赵新军尹援平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