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6证券简称:丰林集团公告编号:2024-01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6863316.9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470838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总股本1145622800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1120914416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4509729.92元(含税),分红后未分配利润余额772353587.0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