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之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招攬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之建議。本公告所述證券概無且不會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登記。除根據證券法獲豁免或屬不受該等登記規定所規限之外,證券不可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出售。本公告及其所含資料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本公告所述證券不可且不會在美國提呈公開發售。 有關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8) 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 安排行及交易商 中信銀行(國際) 誠如日期為2025年7月21日的發售通函所述,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請,以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券的方式將於2025年7月21日起為期12個月的 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上市。預期該計劃上市將於2025年7月22日生效。 承董事會命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合英董事長 2025年7月21日 -1-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方合英先生(董事長)、蘆葦先生(行長)及胡罡先生; 非執行董事為黃芳女士及王彥康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廖子彬先生、周伯文先 生、王化成先生及宋芳秀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