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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告所述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非作為在美國境內出售發行人(定義見下文)或本行(定義見下文)證券的要約或招攬購買發行人或本行證券的要約。本公告所述證券未曾亦不會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登記,且除獲免遵守美國證券法規定或屬不受其規限之交易外,證券亦不可在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或以其名義或為其利益(定義見證券法下的S規例)提呈發售或出售。本公告及其所含資料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且將不會於美國境內進行公開發售。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通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8)(「本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倫敦分行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London Branch(「發行人」)在本行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
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代號:5843)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中信銀行(國際)農銀國際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工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瑞穗渣打銀行新加坡分行
-1-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招商永隆銀行浙商銀行股份交通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分行上海浦東發展中信建投國際中信證券信銀資本中國信託銀行銀行香港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工銀澳門興業銀行股份中金公司澳新銀行(亞洲)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銀國際美銀證券法國巴黎銀行東方匯理銀行滙豐本行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請,批准以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券的方式將根據5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於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該等票據」)
上市及買賣,有關內容載於日期為2025年7月21日有關該計劃的發售通函、日期為
2025年7月29日有關該等票據的發售通函及日期為2025年7月29日有關該等票據的定價補充文件。預期該等票據將獲准於2025年8月6日上市及買賣。
承董事會命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合英董事長
2025年8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方合英先生(董事長)、蘆葦先生(行長)及胡罡先生;
非執行董事為黃芳女士及王彥康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廖子彬先生、周伯文先
生、王化成先生及宋芳秀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