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证券简称:宏昌电子公告编号:2025-01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176号文核准,公司2023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574462 股,发行价为4.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299971.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709799.83元,余额为人民币1157590171.57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4558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4144584.2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763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8931262.21元,
1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93293611.95元,本年度使用515637650.26元,均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08931262.2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2507422.5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5213322.0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294100.5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9月25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3年5月7日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15789060100091(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4151876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71337787819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6717779705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06350010402598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1967007880170000010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961007881420000303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银行专项账户,
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3年10月25日签订
2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3年10月25日签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于2023年11月24日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省分行于2023年11月30日关于“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于2023年12月4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于2023年12月11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于2024年9月11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3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15789060100091活期116474806.5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1518769活期126687019.07
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
713377878193活期50247.87
区支行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
671777970541活期1886.68
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35001040259823活期0.00
无锡新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9670078801700000106活期9293462.40
公司珠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9610078814200003038活期0.00
公司珠海分行
合计————252507422.58
注: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13377878193及671777970541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均为中国银行珠海珠海港支行,因该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为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4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重大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昌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5附件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83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563.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893.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已变更项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诺投入金额的(%)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额投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变更(如有)差额(3)=(4)=期效益效益大变化
(2)-(1)(2)/(1)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5021.0063277.7563277.7524869.7257884.09-5393.6691.48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二期项目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38395.0017136.7117136.717354.2610436.27-6700.4460.90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氧树脂项目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
46584.0035000.0035000.0019339.7822572.77-12427.2364.49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6合计—150000.00115414.46115414.4651563.7790893.13-24521.33——0.00——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验收工程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积金、奖金、进口设备关税、增值税、发行费用等款项拟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公司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4年5月17日,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等额置换了22608275.7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1)购买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存款增值服务为民生银行存款类产品,购买该产品后募集资金仍在专户内,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随时支取资金,到期后已于2024年11月赎回。(2)存入定期存款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账号20000002106619,定期产品情况存单编号2023112979853652;存款期限6个月,到期日2024年5月29日已赎回,利率2.00%。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于2023年
11月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无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7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