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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昌电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7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暂不考

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以2026年8月31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出于谨慎考虑,发行价格按截至定价基准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测算,则发行股份数量为14261.17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股票数量的预期;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3939.15万元和5179.16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6年上半年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即2026年上半年数据的2倍),在此基础上,对202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假设情形一: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下降30%;

假设情形二: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三: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增长30%;

7、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度/2026 年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113407.85 113407.85 127669.0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

14261.17

股)

假设情形一: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下降 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7878.30 5514.81 5514.81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58.32 7250.82 7250.82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49 0.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49 0.0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091 0.064 0.060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091 0.064 0.060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7878.30 7878.30 7878.30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58.32 10358.32 10358.32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69 0.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69 0.065

2026 年度/2026 年 2027 年度/202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091 0.091 0.086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091 0.091 0.086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增长 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7878.30 10241.79 10241.79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58.32 13465.82 13465.82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90 0.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90 0.0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091 0.119 0.112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091 0.119 0.112

释每股收益(元/股)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高端覆铜板、半固化片以及先进封装膜材(GBF)的扩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端覆铜板、半固化片产品的产能,并进一步向高端化迭代,同时实现先进封装材料 GBF 膜材的深度产业化。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份额与收入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是公司实现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此外,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进一步强化“长三角+珠三角”双核心产能布局,提升区域协同及市场服务能力,同时顺应 AI 基建发展浪潮,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管理团队、生产团队及技术团队均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与丰富的管理经验,上述团队长期深耕覆铜板及树脂材料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实践经验。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选育留用,基于战略需求不断完善员工培育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能够充分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公司管理团队、生产团队及技术团队持续围绕高频高速材料、先进封装材料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落地,核心人员稳定,为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并在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也有非常丰富的人才资源储备。此外,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有效提升员工岗位技能,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人员储备。

在技术储备方面,对于覆铜板业务,无锡宏仁与珠海宏仁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技术成果、生产工艺与技术诀窍能够有效地应用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并契合

下游终端市场的需求,例如规格齐全的各类高性能树脂配方技术、生产制造环节中的配料胶液混合技术、上胶技术、压制成型技术等。此外,无锡宏仁与珠海宏仁基于在覆铜板行业多年的深耕、经营,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积淀了高良率下的大规模量产的关键技术诀窍,进而形成技术经验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对于 GBF 业务,公司深耕高端电子环氧树脂、高频高速碳氢树脂、覆铜板材料制造领域多年,现已形成覆盖树脂合成、配方改性、理化检测的完整生产制造体系,公司 GBF 膜材核心基材为特种环氧及高频高速碳氢树脂基膜材,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形成协同。公司研发团队已完成 GBF UHDI 方案材料配方等关键技术开发,整合公司高频高速树脂合成优势与制造工艺经验,现已累计取得多项高频、低介电树脂配套发明专利,搭建完整自主技术路线,技术储备充分。

在市场储备方面,就覆铜板业务,PCB 产业链中,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筛选往往需要进行严格的前期产品认证,具有一定的产品资质壁垒。有赖于过硬的品质管控以及性价比优势,经过多年拓展,公司与多家下游大型 PCB 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市场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瀚宇博德(5469.TW)、金像电(2368.TW)、健鼎科技

(3044.TW)、竞国实业(6108.TW)、博敏电子(603936.SH)、胜宏科技(300476.SZ)、世运电路(603920. SH)等上市公司。就 GBF 业务,目前在 1.6T 及以上高速光模块、AI 服务器主板、CoWoP 先进封装等领域,行业内正在加快产业化节奏,公司下游诸多 PCB 厂商也在布局相关高端产品,GBF 膜材未来预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才团队、技术实力、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具备完善的储备与坚实的保障,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高效落地,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人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持续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相关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

3、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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