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晶方科技:晶方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005证券简称:晶方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2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3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26334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8.803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佳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8564347 96.6818 3945559 3.2173 123568 0.100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1897758 99.4000 603144 0.4918 132572 0.1082(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序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王蔚先生11827935796.4494是

3.02 Vage Oganesian 先生 118380494 96.5319 是

3.03张斌先生11831427496.4779是

4、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序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刘海燕女士11835303296.5095是

4.02王正根先生11837902596.5307是

4.03王义乾先生11836396196.5184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1904799296.28126031443.04861325720.6702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01选举王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1542959177.9914

董事会董事

3.02 选举 Vage Oganesian 先生为 15530728 78.502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03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1546450878.1678

董事会董事

4.01选举刘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六1550326678.363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正根先生为公司第六1552925978.495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王义乾先生为公司第六1551419578.4190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00(3.01、3.02、3.03)、议案4.00(4.01、4.02、4.03)涉及

的所有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3、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洋、王梦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