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7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22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丹阳香逸大酒店会议室(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33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772423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424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雅俊女士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陆荣峰先生以及舒琴女士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何祖洪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2967725 90.7228 38149451 7.9937 6125192 1.2835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3125111 90.7557 37914133 7.9444 6203124 1.299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3214023 90.7744 38037472 7.9702 5990873 1.2554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3211457 90.7738 38007438 7.9639 6023473 1.2623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2699294 90.6665 38431116 8.0527 6111958 1.2808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3170924 90.7653 37963420 7.9547 6108024 1.28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26541900 89.3763 44747241 9.3762 5953227 1.2475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23467472 88.7321 47809268 10.0178 5965628 1.2501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29449771 89.9856 41638106 8.7247 6154491 1.2897
10、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 433288850 90.7901 38228716 8.0103 5724802 1.1996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4364281 91.0154 37106840 7.7752 5771247 1.2094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3182877 90.7679 38183374 8.0008 5876117 1.2313
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435267197 91.2046 36549857 7.6585 5425314 1.1369
14、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37927299 75.5529 76785587 24.3829 201739 0.0642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持股5%以上普
162327743100.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191096535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7954344764.24213814945130.810861251924.9471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1846401478.0583458650519.38986036022.5519股东市值50万以上
6107943360.97943356294633.508055215905.5126
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号关于公司2024年
1度利润分配预案的27063998285.94073814945112.114261251921.9451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7079736885.99073791413312.039462031241.9699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3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7088628086.01893803747212.078659908731.9025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4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7088371486.01813800743812.069160234731.9128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5度独立董事述职报27037155185.85553843111612.203661119581.9409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6度财务决算报告的27084318186.00523796342012.055161080241.9397
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
726421415783.90024474724114.209359532271.8905
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826113972982.92394780926815.181659656281.8945
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926712202884.82364163810613.222061544911.9544
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1027096110786.04273822871612.139357248021.8180
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1127203653886.38423710684011.783157712471.8327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
12损达到实收股本总27085513486.00903818337412.124958761171.8661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
所、经营范围及取
1327293945486.67093654985711.606254253141.7229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
1423792729975.55297678558724.38292017390.0642
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江律师、曹雪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