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21年4月1日,公司披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000万份。

6、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7、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公司对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止。

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350万份。

10、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6.2万份,并将行权价格由18.04元/股调整为17.62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589578593股)为基数分配利润,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4.2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247623009.0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完毕。

1、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P=(P0-V)/(1+n)=(18.04-0.42)=17.62 元/股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P=(P0-V)/(1+n)=(18.04-0.42)=17.62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