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16号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 年3月2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1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万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万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万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万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万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万盛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伟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吉鸿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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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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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 年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cerufiate is vali for anotheryear afterthisrenewal. this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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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浙注协[20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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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证书编号:No.ofCertificate 310000062300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c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年 月二00八 元 日二十四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fica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1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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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度检验登记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 -This certificae is vali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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