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66331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994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操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唐斌、刘明东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联席 CEO 王新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433697 99.9304 122960 0.0428 76500 0.0268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429297 99.9288 122960 0.0428 80900 0.0284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298817 99.8833 148760 0.0518 185580 0.064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433697 99.9304 120060 0.0418 79400 0.0278
5、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433097 99.9302 108660 0.0379 91400 0.0319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446597 99.9349 108660 0.0379 77900 0.0272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289817 99.8802 162940 0.0568 180400 0.0630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372617 99.9091 144660 0.0504 115880 0.0405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86374117 99.9096 179740 0.0627 79300 0.027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2025年度利
3593052894.66331487602.37451855802.9622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
6师事务所的议607830897.02211086601.7344779001.2434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到议案9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李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