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证券简称:合锻智能公告编号:2026-01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730045.5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248661736.79-88987920.9316635449.96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239730045.54
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7736594.72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是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不适用
30%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经营出发,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分红政策的情况下积极履行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9327228.72元,母公司报表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239730045.54元。2025年,公司子公司己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194228510.33元。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的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公司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扩大经营规模、研发投入、工艺升级改造等,不存在大额资金闲置。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继续聚焦提质增效,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用好资本公积可弥补亏损政策,完善子公司分红机制,强化分红管理,不断提升公司利润分配能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