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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7-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五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22年7月26日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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