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集团”或“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2025年度对立信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立信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未经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4),同意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立信履职情况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立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与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5年度履职的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立信参与年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与执业证书,有证券业务资格,执业中遵循职业准则,能客观反映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履行了审计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多个关键时点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多次开会:审计启动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掌握整体安排;中后期,就审计问题与年审会计师研讨,向管理层提建议;完成后,与审计机构复盘工作,部分建议已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纳入审计流程。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开展审查,通过积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查与监督职责。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与评估,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给予以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符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他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