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1393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2.39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大会主持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选举,由董事耿卫东先生主持,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2人,董事石良希先生、杨勇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
先生、师文林先生、彭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2911317 78.5024 16990301 21.2009 237700 0.296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延长公4118828170.50821699030129.08482377000.4070
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