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利润分配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六年九月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血净”“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事宜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概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股份”)、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瑞明”)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25 年 11 月 1 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为 31.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公司合计实施派发现金红利 0.5708 元/股;期间公司未送红股,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完成实施。
三、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03 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向威高股份等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27199788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根据《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权益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权益分派实施后,需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31.29 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5708 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30.72 元/股(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不做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由
271997882 股调整为 277044717 股。调整前后的发行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后发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股份数量(股) 行股份数量(股)
1 威高股份 800617.78 255870176 260617767
2 威海盛熙 34226.41 10938450 11141409
3 威海瑞明 16237.18 5189256 5285541
合计 851081.38 271997882 277044717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威高血净根据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事宜,符合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唐逸凡 唐澍 胡嘉志谈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