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目录
释义....................................................2
正文....................................................8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8
二、本次重组相关方的主体资格.......................................12
三、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22
四、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23
五、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24
六、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35
七、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36
八、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40
九、信息披露...............................................48
十、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质..................................49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50
十二、结论意见..............................................51
2-2-1-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如下:
威高血净、上指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公司
威高普瑞、标
的企业、标的指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威高股份指
01066.HK),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威海盛熙指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威海瑞明指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指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
标的资产指威高普瑞100%股权
业绩承诺人指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
业绩承诺资产指业绩承诺人所持威高普瑞100%股权威高集团指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高启明指威海威高启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威海凯德指威海凯德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日机装 指 日机装株式会社(证券代码:63760.T)威高医药包装指山东威高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威高洁盛指威海威高洁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威高国际医疗指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威高药业有威高药业指限公司”
2-2-1-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威海洁瑞指威海洁瑞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本威高血净拟发行股份购买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指
次交易明持有的威高普瑞100%股权
本次发行、本
次发行股份、威高血净向交易对方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作为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部分对价购买资产
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转让对价指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签署的《发《发行股份购指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买资产协议之协议》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上市公司与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签署的《盈指偿协议》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重组相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指协议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评估基准日指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交割日指完成,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指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发行日指下之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过渡期指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2-2-1-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独立财务顾问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永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评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估机构
嘉源、本所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本法律意见书指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安永为本次重组出具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审计报告》指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80028542_A01号)安永为本次重组出具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备考审阅报指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5)告》专字第 70065792_A02号)中联评估为本次重组出具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资产评估报品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指告》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5666号)《重组报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指书》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法》《发行注册管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2-1-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具有普遍
中国法律法规指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1-5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2-003
敬启者:
根据威高血净的委托,本所担任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资料、证明,并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向相关各方做了必要的核查。在前述核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方如下保证:(1)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并无任何隐
2-2-1-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公司股东、本次重组相关方、标的企业或者其
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证明文件作出判断,并出具相关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暗示或默认的保证。
对本次重组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重组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重组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内容,本所对本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2-1-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正文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
根据威高血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重组报告书》及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概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持有的威
高普瑞100%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2-2-1-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39.1131.29
前60个交易日40.2632.21
前120个交易日--
注:交易均价和交易均价的80%均保留两位小数且向上取整;公司不适用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定价标准。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1.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以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上交所
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666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51081.38万元。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对价与评估价值一致。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5、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31.2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271997882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43%。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2-2-1-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威高股份800617.78255870176
威海盛熙34226.4110938450
威海瑞明16237.185189256
合计851081.38271997882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6、业绩补偿承诺
(1)业绩承诺金额
承诺净利润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标的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测为基础确定。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企业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63950.92
万元(2026年度)、72017.07万元(2027年度)、78352.29万元(2028年度)。如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至2027年度,则标的企业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72017.07万元(2027年度)、78352.29万元(2028年度)、
84473.08万元(2029年度)。
(2)业绩补偿金额及数量
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果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至业绩承诺期任一会计年度期末,标的企业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则触发利润补偿程序,业绩承诺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交易各方同意,利润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人就
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2-1-1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各方同意,经计算得出的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若不是整数的则向上进位至整数。如业绩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应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分红派息,业绩承诺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免疑义,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
(3)补偿方式
如业绩承诺人触发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作出补偿,不足部分应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4)补偿上限业绩承诺人因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总额合计不超过其获得的转让对价;且业绩承诺人以股份形式进行的补偿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上限。
7、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重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同时,威高股份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交易对方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交易对方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2-2-1-1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不相符,重组交易对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重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重组交易对方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8、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若标的资产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重组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一)威高血净
2-2-1-1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威高血净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方和标的资产购买方。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威高血净主要历史沿革及现状如下:
1、公司的设立
公司系由威海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威海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2982501715.59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299070000元,即299070000股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其余2683431715.59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22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了威高血净的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发起人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1威高集团172060000.0057.53
2威高股份84000000.0028.09
3威海凯德34050000.0011.39
4日机装8960000.003.00
合计299070000.00100.00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3.94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50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7025.4659万元变更为
41139.4066万元。根据2025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5792_J02号),截至2025年5月1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0194285.5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12303181.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891103.8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113940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36751696.88元。
2-2-1-1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根据上交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上证公告(股票)[2025]15号),2025年5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证券简称为“威高血净”,证券代码为“603014”。
3、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20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636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
验字第70065792_J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已收到120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257372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3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19377200元。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754066元,股本为人民币417754066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完成,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394066元变更为人民币417754066元,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11394066股变更为417754066股。
4、现状威高血净现持有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69746944L)。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威高血净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769746944L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住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西路7号
2-2-1-1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宋修山
注册资本41775.4066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7日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经营范围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截至2025年9月30日,威高血净的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威高集团17175590941.11
2威高股份9830474523.53
3威海凯德398485309.54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
4104858392.51
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
5 Grand Begonia Limited Partnership 6232454 1.49
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6司-厦门铧兴领沛创业投资合伙企51937131.24业(有限合伙)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7司-天津华兴志凯股权投资合伙企51937131.24业(有限合伙)
8 Rosy Vigor Asia L.P. 5193713 1.24
2-2-1-1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943280941.04
保险产品嘉兴晨壹晖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043280941.04限合伙)
11 XJ Champion HK Limited 4328094 1.04
合计35519289885.02
注:根据上市公司的书面确认,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包含了公司纳入未确权账户的股东日机装株式会社,持股数量共计10485839股,外资股东开户需在境外当地进行相关认证,认证时间较长且存在一定有效期,截至2025年9月
30日尚未完成账户开立,因此股份纳入未确权专户。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威高集团,直接持有威高血净41.11%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学利,其通过威高集团、威高股份和威海凯德合计控制发行人74.18%的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1、威高股份
根据威高股份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6685299F法定代表人龙经
注册资本45706.32324万元住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号
2-2-1-1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生产;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
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经营范围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
洗染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控股股东为威高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陈学利。威高股份的股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2-2-1-1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根据威高股份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威海盛熙
根据威海盛熙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盛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MA3MCA654M执行事务合伙人威海威高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万元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8年8月27日
2-2-1-1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威海盛熙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盛熙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合伙人类型份额比例(%)
1陈林2700有限合伙人90.00
威海威高金融控股有
2300普通合伙人10.00
限公司
合计3000——100.0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盛熙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根据威海盛熙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盛熙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威海瑞明
根据威海瑞明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瑞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MAEU5JJ264执行事务合伙人威海威高启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5050万元
住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0-2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港、澳、台投资)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经营范围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广告制作;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5年8月21日
2-2-1-1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威海瑞明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瑞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合伙人类型份额比例(%)
1王道明1500有限合伙人29.7030
2武玉娟290有限合伙人5.7426
3孙小峰290有限合伙人5.7426
4陈帝涛290有限合伙人5.7426
5王海林290有限合伙人5.7426
6李秀红170有限合伙人3.3663
7管延波140有限合伙人2.7723
8车鹏飞140有限合伙人2.7723
9庄光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0张泽国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1孙凯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2刘力劼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3牛序义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4于潜洋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5任鹏飞140有限合伙人2.7723
16李红涛80有限合伙人1.5842
17张旭光80有限合伙人1.5842
18徐千贺80有限合伙人1.5842
19谭磊80有限合伙人1.5842
20鲁海静50有限合伙人0.9901
21邵长岭50有限合伙人0.9901
22孙爱洁40有限合伙人0.7921
2-2-1-2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合伙人类型份额比例(%)
23于大鹏40有限合伙人0.7921
24于延辉40有限合伙人0.7921
25刘仁传40有限合伙人0.7921
26温鹏晖40有限合伙人0.7921
27刘珍珍40有限合伙人0.7921
28于艳霞40有限合伙人0.7921
29李凌云40有限合伙人0.7921
30彭通义35有限合伙人0.6931
31蔡博仁35有限合伙人0.6931
32王新朝35有限合伙人0.6931
33杨宝昆35有限合伙人0.6931
34张春辉30有限合伙人0.5941
威海威高启明企
35业管理咨询服务50普通合伙人0.9901
有限公司
合计5050——100.000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瑞明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根据威海瑞明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海瑞明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重组相关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均为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2-1-2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三、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25年10月31日,公司与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方案、期间损益归属、声明、承诺和保证、过渡期间安排、信息披露及保
密义务、本次交易的交割、不可抗力、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税费、协议的
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违约责任、通知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2026年1月5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就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补充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期间损益归属、本次转让的交割等事项作出进一步的明确约定。
除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另有约定外,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一并生效:(1)本次交易经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本次交易经标的企业有权决策机构批准;(3)本次交易经交易对方
有权决策机构批准;(4)本次交易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5)
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6)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6年1月5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该协议对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的确定、业绩承诺补偿(包括减值测试及其补偿)、补偿措施的实施、声明、承诺和保证、信息披露及保密
义务、违约责任、税费、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本次交易经上市
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本次交易经标的企业有权决策机构批准;(3)
本次交易经交易对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4)本次交易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审核通过;(5)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6)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2-2-1-2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相关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
(一)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已经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1、威高血净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2025年10月31日,威高血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威高血净的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1月5日,威高血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威高血净的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交易对方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威高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威海盛熙、威海瑞明的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3、标的资产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企业已经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2-1-2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1、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威高血净股东会的批准;
2、本次重组尚需交易对方威高股份就本次重组获得威高股份独立股东于
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尚需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
3、本次重组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
4、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综上,本所认为:
1、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
2、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威高血净股东会、威高股份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包括: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合计持有的威高普瑞100.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威高普瑞的现状、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
1、威高普瑞的现状
根据威高普瑞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2-2-1-2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MA3N87FB1K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0号法定代表人龙经
注册资本10630.308195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9月13日营业期限2018年9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经营范围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以及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威高股份10000.00000094.0706
2-2-1-2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2威海盛熙427.5000004.0215
3威海瑞明202.8081951.9078
合计10630.308195100.0000
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以及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
海瑞明的确认,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合法持有威高普瑞100%的股权,其所持股权不存在股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威高普瑞的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
(1)2018年9月,威高普瑞设立
威高普瑞系由威高股份以设备出资方式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2018年9月13日,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威)登记内设字[2018]第000196号),准予威高普瑞设立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2019年7月22日,威海天勤万顺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机器设备设立企业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威天勤评报字[2019]第38号):截至2019年7月15日,威高股份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00169816.85元。
威高普瑞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1威高股份1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2)2020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20年8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山东威高医药包装制
2-2-1-2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267号)、《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289
号):经评估,截至2020年6月30日,威高医药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11.32万元,威高普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4555.74万元。
2020年11月20日,威高普瑞作出股东决定,同意:(1)增加威高普瑞注册
资本至10427.50万元人民币;(2)新增注册资本427.5万元由威高国际医疗控股
以其持有的威高医药包装100%股权作价认购;(3)威高股份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同日,威高医药包装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威高国际医疗控股持有的威高医药包装100%股权转让给威高普瑞,获得威高普瑞新增注册资本427.50万元(对应威高普瑞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4.10%)。
同日,威高普瑞与威高国际医疗控股就上述以威高医药包装股权认购威高普瑞新增注册资本事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0年12月29日,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威)登记内变字[2020]第000911号),准予本次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威高普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1威高股份10000.0010000.0095.90
2威高国际医疗控股427.50427.504.10
合计10427.5010427.50100.00
(3)2025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25年6月25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4.0997%股权所涉及的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
2-2-1-2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报字【2025】第1598号):经评估截至2025年1月31日,威高普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0000万元。
2025年6月26日,威高普瑞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威高国际医疗控股
将所持有的威高普瑞4.0997%股权(占威高普瑞出资额427.5万元)转让予威海盛熙,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500万元;(2)威高股份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优先购买权。
同日,威高国际医疗控股、威海盛熙和威高普瑞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年6月30日,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登记通知书》((威)登字[2025]
第000569号),准予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威高普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1威高股份10000.0010000.0095.90
2威海盛熙427.50427.504.10
合计10427.5010427.50100.00
(4)2025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25年8月25日,威高普瑞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威高普瑞注册资本
增加至106303081.95元,威高普瑞新增注册资本2028081.95元全部由员工持股平台威海瑞明以货币5050万元认购;(2)威高股份、威高盛熙放弃本次增资的
优先认购权;(3)《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同日,威高普瑞、威高国际医疗控股、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
2025年8月28日,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登记通知书》((威)登字[2025]
第000764号),准予本次变更登记。
2-2-1-2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本次增资完成后,威高普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1威高股份10000.0010000.0094.0706
2威海盛熙427.50427.504.0215
3威海瑞明202.808195202.8081951.9078
合计10630.30819510630.308195100.0000
自本次增资完成后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明合法持有
威高普瑞100%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威高医药包装4500.00威高普瑞100.00%
2威高洁盛2000.00威高普瑞100.00%
1、威高医药包装
根据威高医药包装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医药包装的基本情况如下:
2-2-1-2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威高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1660205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3号法定代表人王道明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3月18日营业期限2011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按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核定范围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经营范围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以及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医药包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威高普瑞4500.00100.00
合计4500.001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威高普瑞持有的威高医药包装100.00%股权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威高洁盛
根据威高洁盛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洁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威海威高洁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09318133X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号
2-2-1-3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道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2月27日营业期限2014年2月27日至2029年2月27日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经营范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以及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洁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威高普瑞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威高普瑞持有的威高洁盛100.00%股权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的全资子公司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威高普瑞所持的全资子公司股权
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
1、自有土地使用权
2-2-1-3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威高普瑞拥有1项宗地面积为11952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自有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自有房屋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拥有7处自有房屋,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主要用途为厂房、车间、仓库及食堂,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自有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租赁房屋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共计6处,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租赁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4、专利权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拥有103项境内授权专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5、商标权
2-2-1-3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集团及威高股份已经就将其持有的17项商标转让给威高普瑞事项与威高普瑞签署了转让协议,均为无偿转让,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报告期内至转让手续完成前,该等商标由威高集团及威高股份无偿授权威高普瑞使用。正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商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拥有6项被无偿许可使用的境内注册商标,许可方均为威高集团,其中4项境内注册商标的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2项境内注册商标的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业务资质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等医药包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及许可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上述主营业务所必需的境内资质及许可。
(五)税务情况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威高普瑞 91371000MA3N87FB1K
2威高医药包装913710005716602057
3 威高洁盛 9137100009318133XU
2-2-1-3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根据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1)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均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2)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均不存在因违
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六)环境保护情况
1、排污登记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办理排污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许可种类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71000MA3N87F
1威高普瑞2029.05.22
登记回执 B1K001X固定污染源排污913710005716602057
2威高医药包装2030.05.25
登记回执 001Y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7100009318133X
3威高洁盛2030.09.24
登记回执 U001X
2、环保方面的处罚情况根据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没有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涉及排放污染物的,均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等资质合法、有效。
2-2-1-3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2)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没有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根据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及仲裁案件。
六、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员工劳动关系变更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标的企业的股权,不涉及标的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本次重组完成后,原由标的企业聘任的员工仍然由标的企业继续聘任。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重组完成后,原由标的企业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然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资金占用
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归集至威高股份相关账户的情形。
2-2-1-3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等资金归集事项已经全部解除,归集资金款项亦已全部返还至标的公司银行账户。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威高股份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普瑞’)的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曾对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归集管理,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等资金归集管理事项已经彻底清理完毕,归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对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归集管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承诺:“在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股份’)作为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普瑞’)的直接控股股东期间,威高股份曾对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归集管理,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等资金归集管理事项已经彻底清理完毕,归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本人将督促威高股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对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归集管理。”七、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资产金额的比例已超过50%,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学利,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综上,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2-1-3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1、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企业所从事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本次交易的实施不直接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事项;本次交易前,威高普瑞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学利;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普瑞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威高普瑞、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本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提交的本次交易是否触发经营
者集中审查的商谈申请回复,本次交易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本次交易的标的企业、交易对方均为境内企业,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事项。
根据标的企业开具的关于其报告期内合规情况的专用信用报告、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方面的行政处罚。
据此,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重大方面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完成后,威高血净
的股本总额仍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威高血净的股本总额和股份分布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威高血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中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依法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
2-2-1-3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不存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仍将独立存续,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威高血净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威高血净董事会出具的说明等资料,本次重组完成后,威高血净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血净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重组完成后,威高血净仍会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安永已对威高血净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威高血净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及威高血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血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1)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将持有标的企业100%的股权。根据《重组报告书》《备考审阅报告》、威高血净董事会出具的说明等资料,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威高血净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2-2-1-3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的关联交易;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威高血净董事会出具的说明等资料,本次交易
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经营发展,标的企业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公司将在客观分析双方管理体系差异、尊重标的企业原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对威高普瑞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以尽快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的推进实施。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并购整合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并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
付购买资产对价,本次重组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4、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威高血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5、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四)本次重组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
2-2-1-3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具之日,威高血净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所认为: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条件。
八、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本次重组构成威高血净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和威海瑞明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学利控制的企业,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已经威高血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威高血净的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重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为本次重组召开的股东会上,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2-2-1-4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及2025年1-9月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占比相较交易前出现下降。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较大依赖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有关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威高血净的实际控制人陈学利于2026年1月5日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目前与威高血净之间存在交易往来,该等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威高血净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威高血净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威高血净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威高血净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威高血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威高血净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威高血净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威高血净为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提供违规担保。
4、如果威高血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
位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威高血净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在威高血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或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就该等交易与威高血净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威高血净签订的
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不会向威高血净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2-2-1-4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的直接控股股东威高股份于2026年1月5日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与威高血净之间存在交易往来,该等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威高血净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威高血净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威高血净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威高血净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威高血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威高血净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威高血净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威高血净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如果威高血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
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威高血净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在威高血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就该等交易与威高血净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威高血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威高血净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的间接控股股东威高集团于2026年1月5日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2-2-1-4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目前与威高血净之间存在交易往来,该等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威高血净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威高血净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威高血净发
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威高血净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威高血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威高血净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威高血净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威高血净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提供违规担保。
4、如果威高血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
他单位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威高血净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在威高血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或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就该等交易与威高血净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威高血净签
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不会向威高血净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同业竞争
1、本次重组对威高血净同业竞争情况的影响
(1)本次重组前威高血净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净化医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
2-2-1-4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血液透析机以及腹膜透析液。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2)本次重组后威高血净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威高普瑞的100%股权,主营业务将进而新增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等医药包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主营业务包含预灌封给药系统
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相关的企业,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仅有作为预灌封产品配件的一次性无菌注射针存在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持有相似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情况,具体如下:
类别注册人名称注册证编号产品名称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威高普瑞
国械注准一次性使用用于对人体皮内、皮下、肌肉、及其子公威高普瑞
20243142070无菌注射针静脉等进行药液注射
司上市公司一次性使用
国械注准适用于人体皮内、皮下、肌肉、
控股股东、威高股份防针刺无菌20223141199静脉注射或抽取液体用实际控制注射针
人及其控本产品适用于人体皮内、皮威海洁瑞国械注准一次性使用
制的其他下、肌肉、静脉注射、抽取药
(注)20163142048无菌注射针企业液时使用
注:威海洁瑞系威高股份之控股子公司。
根据威高普瑞、威高股份及威海洁瑞的书面确认,尽管威高普瑞与威高股份、威高股份控股子公司威海洁瑞均持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类别的医疗器
械注册证,但相互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构成同业竞争,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方面,威高普瑞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系作为预灌封产品配件销售,与威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场景和销售条件明显不同
2-2-1-4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销售场景方面,威高普瑞的主营业务为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射针作为预灌封产品配件,销售场景为在预灌封客户有采购需求时,向该等医药企业客户销售。而威高股份、威海洁瑞的主营业务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射针则作为其主要产品之一,销售场景为向医院等医疗终端机构或相关医疗器械经销商销售,而不会对医药企业形成销售。报告期内,威高股份、威高洁瑞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客户不包括医药企业。二者销售场景显著区分,相互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构成同业竞争。
销售条件方面,由于威高普瑞的注射针主要用于与预灌封注射器等产品配套使用,作为医药包材组件需与药企药品(如疫苗、生物制剂等)组合使用,药企基于药品生产与质量管控要求,其销售条件包括了对医药包材供应商实施定期现场审计,审计范围涵盖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以确保医药包材产品能够匹配药品的使用需求。威高股份、威海洁瑞的注射针面向医疗终端机构,其销售条件主要为满足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用途及临床使用需求,而无需应对药企专项审计。二者销售条件存在显著差异,相互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构成同业竞争。
2)产品方面,威高普瑞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系作为预灌封产品配件生产,与威高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等存在显著区别威高普瑞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作为预灌封产品配件,需在完全适配自身预灌封产品的基础上,满足客户所需的质量要求。因此,在产品方面,与威高股份及其子公司注射针产品主要满足药监部门医疗器械监管要求不同,威高普瑞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除药监部门监管要求外,还需满足客户对于产品适配性以及药品质量管理要求。二者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等存在显著区别,相互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构成同业竞争。
3)威高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针对上述产品差异与业务区隔,威高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说明,明确威高股份及威海洁瑞未来不会新增适配药企配套需求的注射针生产产线,亦不会通过调整业务模式、拓展客户群体等方式,进入威高普瑞所专注的药企配套注射针领域,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不会形成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2-2-1-4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2、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威高血净的实际控制人陈学利于2026年1月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威高血净专注于血液净化医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将持有威高普瑞100%股权,主营业务将进而新增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等医药包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威高血净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威
高血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主营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威高血净,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威高血净,以避免与威高血净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威高血净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在本人作为威高血净实际控制人期间,如威高血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威高血净的
竞争:(1)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2)停
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威高血净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
以合法方式置入威高血净;(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威高血净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人保证将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威高血
净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的直接控股股东威高股份于2026年1月5日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2-2-1-4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1、威高血净专注于血液净化医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将持有威高普瑞100%股权,主营业务将进而新增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等医药包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威高血净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威高血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主营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威高血净,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威高血净,以避免与威高血净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威高血净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威高血净控股股东期间,如威高血净进
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威高血净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或服务;(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威
高血净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威高血净;(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威高血净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公司保证将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威高
血净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的间接控股股东威高集团于2026年1月5日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威高血净专注于血液净化医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血净将持有威高普瑞100%股权,主营业务将进而新增预灌封给药系统及自动安全给药系统等医药包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威高血净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2-1-4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威高血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主营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威高血净,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威高血净,以避免与威高血净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威高血净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在本公司作为威高血净控股股东期间,如威高血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威高血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威高
血净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2)
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威高血净同意将相竞争的业
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威高血净;(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威高血净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公司保证将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威高
血净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威高血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本所认为:
1、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威高血净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威高血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已作出关于规范及减少与威高血净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威高血净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已作出关于避免与威高血净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九、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已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2-2-1-4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1、2025年10月18日,威高血净发布《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0日开市起停牌。
2、2025年10月25日,威高血净发布《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2025年10月31日,威高血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
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日进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3日开市起复牌。
4、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29日,威高血净分别发布了关于本次交易
事项的进展公告。
5、2026年1月5日,威高血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将随后进行公告并发出关于本次重组的股东会通知。
综上,本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就本次重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威高血净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中介机构名称中介机构职能中介机构资质
华泰联合证券有独立财务顾问《营业执照》
2-2-1-4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名称中介机构职能中介机构资质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349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4403002794349137)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北京市嘉源律师
法律顾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84804)事务所已办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合伙)(编号:11000243)已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营业执照》中联资产评估集
资产评估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822A)团有限公司已办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综上,本所认为:
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资格。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威高血净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2-2-1-5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1、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本次交易的筹
划过程中,威高血净已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交易的实际进展,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2、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威高血净已与参
与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分别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3、为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威高血净股票于2025年10月20日开市起停牌,
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停牌公告。
4、根据威高血净的确认,威高血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持续
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5、根据威高血净的确认,其将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本
次重组停牌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并将于《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
综上,本所认为:
威高血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十二、结论意见综上,本所认为:
1、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重组相关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均为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实施本
2-2-1-5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
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相关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5、本次重组标的企业合法拥有登记在其名下的主要资产,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抵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报告期内,标的企业在税务、环境保护、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存在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情形。
6、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
7、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条件。
8、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威高血净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威高血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已作出关于规范及减少与威高血净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威高血净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
9、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已作出关于避免与威高血净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10、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就本次重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威高血净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11、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资格。
12、威高血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
2-2-1-5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13、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威高血净股东会、威高股份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2-2-1-5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嘉源律师事务所(本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张璇陈煜年月日
2-2-1-5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附件一:自有不动产权清单序权利土地面积权利性土地使用权期他项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证载用途 面积(m2) 权利类型
号 人 (m2) 质 限 权利
鲁(2021)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10-1/23374.20无
产权第0051600号号厂房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鲁(2021)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223459.75无
产权第0051608号-10-2号/厂房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鲁(2021)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3无
产权第0051611号-10-3
23288.65
号/厂房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威高
鲁(2021)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工业用地119520.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4普瑞无
产权第0051618号-10-4/
23288.65
号厂房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鲁(2021)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53650.64无
产权第0051624号-10-5号/厂房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鲁(2024)威海市不动威高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
6仓库12446.20无
产权第0061691号-10-6号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7鲁(2024)威海市不动威高路食堂8828.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自至2070年4月无
2-2-1-5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权利土地面积权利性土地使用权期他项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证载用途 面积(m2) 权利类型
号 人 (m2) 质 限 权利
产权第0061697号-10-7号房屋所有权建房28日止
建筑及土地面积合计118336.27119520.00——
2-2-1-5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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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租赁房产清单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不动产权证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鲁(2024)威海市威高普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
1威高血净不动产权0005254生产经营场所10905.182025.01.01-2025.12.31
瑞开发区威高西路-7-20号号
鲁(2024)威海市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
2不动产权第车间26168.722025.01.01-2025.12.31
开发区威高西路-9-2号
0019151号
鲁(2024)威海市威高普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
3威高股份不动产权第办公5290.002025.01.01-2025.12.31
瑞开发区威高西路-9-4号
0019227号
鲁(2024)威海市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
4不动产权第仓库10905.182025.01.01-2025.12.31
开发区威高西路-9-5号
0019229号
鲁(2022)威海市
威高洁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生产场所、办公、
5威高股份不动产权第5331.1252025.01.01-2025.12.31
盛开发区威高路-1-2号仓库
0054320号
2-2-1-5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不动产权证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鲁(2024)威海市威高医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6威高药业不动产权第工业6346.922025.01.01-2025.12.31
药包装兴山路20号的18#车间
0028966号
2-2-1-5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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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知识产权清单
(一)境内授权专利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 威高普瑞 一种多剂量可调预充注射笔 发明授权 CN202110411143.1 2021.04.16 2025.09.12 原始取得 无
一种固定剂量多次使用的制动
2 威高普瑞 发明授权 CN202310501662.6 2023.04.28 2025.09.09 原始取得 无
机构
3 威高普瑞 一种单向过滤注射针 发明授权 CN202010574527.0 2020.06.22 2025.07.25 原始取得 无
4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装置 发明授权 CN202010966943.5 2020.09.15 2025.05.27 原始取得 无
5 威高普瑞 西林瓶及西林瓶盖帽 发明授权 CN201910959202.1 2019.10.10 2025.01.24 原始取得 无
6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装置 发明授权 CN202010196336.5 2020.03.19 2025.01.21 原始取得 无
7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及其适配器 发明授权 CN201911417732.X 2019.12.31 2024.12.13 原始取得 无
8 威高普瑞 一种设定量式注射器 发明授权 CN202010418698.4 2020.05.18 2024.11.08 原始取得 无
9 威高普瑞 一种定量注射装置 发明授权 CN202310982969.2 2023.08.04 2024.08.30 原始取得 无
2-2-1-5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 威高普瑞 一种自动注射器 发明授权 CN202011110579.9 2020.10.16 2024.05.17 原始取得 无
11 威高普瑞 一种可调剂量医用注射笔 发明授权 CN202210982649.2 2022.08.16 2023.04.07 原始取得 无
一种推注力稳定输出控制机构、
12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422265748.6 2024.09.14 2025.09.16 原始取得 无
自动注射笔
一种注射用安全保护装置、注射
13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420419079.0 2024.03.05 2025.02.28 原始取得 无
器
14 威高普瑞 一种定量给药预灌封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323107509.X 2023.11.17 2024.12.27 原始取得 无
一种用于预灌封注射器的注射
15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3597826.4 2023.12.28 2024.12.06 原始取得 无
装置
16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3102881.1 2023.11.16 2024.11.01 原始取得 无
17 威高普瑞 一种多次微量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2633978.9 2023.09.27 2024.08.20 原始取得 无
一种手动操作固定剂量多次使
18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1063028.0 2023.04.28 2023.12.15 原始取得 无
用的制动机构
2-2-1-6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一种鼻喷式预灌封注射器及其
19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1628779.2 2023.06.26 2023.12.08 原始取得 无
双喷手柄助力器一种医用玻璃容器的周转装填
20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1213396.9 2023.05.17 2023.10.20 原始取得 无
工装
21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及其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1213223.7 2023.05.17 2023.09.26 原始取得 无
一种预充式笔式注射器用加活
22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0637021.9 2023.03.24 2023.08.22 原始取得 无
塞装置一种预灌封注射器及其软螺旋
23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320637058.1 2023.03.24 2023.08.15 原始取得 无
帽
24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0632410.2 2023.03.24 2023.08.15 原始取得 无
25 威高普瑞 一种膜体厚度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0643536.X 2023.03.24 2023.06.30 原始取得 无
26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和螺纹锁固接头 实用新型 CN202222157109.9 2022.08.16 2023.06.16 原始取得 无
一种医用注射装置及其免工具
27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222157704.2 2022.08.16 2023.06.16 原始取得 无
拆装护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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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一种配药装置、配药组件及穿刺
28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223576373.2 2022.12.30 2023.05.09 原始取得 无
器
29 威高普瑞 安全型笔式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2221656210.2 2022.06.29 2022.12.23 原始取得 无
30 威高普瑞 一种立式预灌封注射器存放盒 实用新型 CN202121068746.8 2021.05.19 2022.09.02 原始取得 无
31 威高普瑞 注射装置及其安全防护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123140510.3 2021.12.14 2022.06.14 原始取得 无
32 威高普瑞 一种预灌封注射器加塞器 实用新型 CN202123071922.6 2021.12.08 2022.04.15 原始取得 无
33 威高普瑞 一种眼科专用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123071919.4 2021.12.08 2022.04.15 原始取得 无
34 威高普瑞 一种定量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122297889.2 2021.09.22 2022.03.11 原始取得 无
35 威高普瑞 一种塑料预灌封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121068899.2 2021.05.19 2022.01.25 原始取得 无
36 威高普瑞 一种微型注射针头 实用新型 CN202121771905.0 2021.07.30 2022.01.04 原始取得 无
37 威高普瑞 一种多剂量可调预充注射笔 实用新型 CN202120784042.4 2021.04.16 2021.12.10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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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121751524.6 2021.07.29 2021.11.26 原始取得 无
用于预装填注射器的安全装置
39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022070313.8 2020.09.18 2021.06.29 原始取得 无
及注射装置
40 威高普瑞 一种自动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022322096.7 2020.10.16 2021.04.09 原始取得 无
41 威高普瑞 一种单向过滤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2021187203.3 2020.06.22 2021.02.26 原始取得 无
42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2022935.3 2020.09.15 2021.02.05 原始取得 无
43 威高普瑞 一种药物输送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0286092.5 2020.03.10 2021.02.02 原始取得 无
44 威高普瑞 一种预设定量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020258976.X 2020.03.05 2021.02.02 原始取得 无
一种具有自身润滑功能的注射
45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020528712.1 2020.04.10 2021.02.02 原始取得 无
器
46 威高普瑞 一次性无菌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2020267959.2 2020.03.06 2021.02.02 原始取得 无
47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020267940.8 2020.03.06 2020.12.15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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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及其护帽组件 实用新型 CN201922387128.9 2019.12.25 2020.12.15 原始取得 无
49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及其推杆组件 实用新型 CN202020267957.3 2020.03.06 2020.12.15 原始取得 无
50 威高普瑞 真空包装机 实用新型 CN201922288179.6 2019.12.17 2020.10.23 原始取得 无
51 威高普瑞 真空包装机 实用新型 CN201922288180.9 2019.12.17 2020.10.23 原始取得 无
预灌封注射器包装盒及预灌封
52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1921702156.9 2019.10.10 2020.10.23 原始取得 无
注射器一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自毁式
53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2020029097.X 2020.01.06 2020.10.16 原始取得 无
推杆
54 威高普瑞 一种无菌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1922493923.6 2019.12.31 2020.09.08 原始取得 无
55 威高普瑞 预充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922227201.6 2019.12.11 2020.08.28 原始取得 无
56 威高普瑞 一种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922493980.4 2019.12.31 2020.08.25 原始取得 无
57 威高普瑞 锐器盒与注射针的压断结构 实用新型 CN201922218054.6 2019.12.11 2020.08.25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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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威高普瑞 注射器及注射针头 实用新型 CN201922261451.1 2019.12.13 2020.08.25 原始取得 无
59 威高普瑞 一种注射器及其适配器 实用新型 CN201922496368.2 2019.12.31 2020.08.25 原始取得 无
60 威高普瑞 西林瓶及西林瓶盖帽 实用新型 CN201921702145.0 2019.10.10 2020.08.04 原始取得 无
61 威高普瑞 西林瓶及西林瓶消毒盖帽 实用新型 CN201921702142.7 2019.10.10 2020.08.04 原始取得 无
一种溶药用预灌封注射器与一
62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1921602131.1 2019.09.24 2020.07.03 原始取得 无
种配药器
63 威高普瑞 一种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020227686.9 2020.02.26 2020.05.26 原始取得 无
64 威高普瑞 下护套及注射针护套 实用新型 CN202020196986.5 2020.02.21 2020.05.19 原始取得 无
65 威高普瑞 一种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2020215914.0 2020.02.26 2020.05.12 原始取得 无
继受取得,
66 威高普瑞 一次性使用预充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820567737.5 2018.04.20 2019.08.09 受让自威高 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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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取得,一种皮下注射专用的预灌封注
67 威高普瑞 实用新型 CN201820691724.9 2018.05.10 2019.06.21 受让自威高 无
射器股份
继受取得,
68 威高普瑞 可调节注射深度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820567415.0 2018.04.20 2019.06.21 受让自威高 无
股份
继受取得,
69 威高普瑞 无菌医疗器械的无菌屏障 实用新型 CN201820567414.6 2018.04.20 2019.01.08 受让自威高 无
股份
继受取得,
70 威高普瑞 安全的预填充式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620839217.6 2016.08.04 2017.06.09 受让自威高 无
股份
继受取得,
71 威高普瑞 连续治疗的预填充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620839216.1 2016.08.04 2017.06.06 受让自威高 无
股份
继受取得,
72 威高普瑞 防脱落的预充注射器 实用新型 CN201620687478.0 2016.07.01 2017.03.08 无
受让自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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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股份
73 威高普瑞 注射笔 外观设计 CN202430763976.9 2024.12.02 2025.08.05 原始取得 无
74 威高普瑞 注射笔 外观设计 CN202430680264.0 2024.10.28 2025.07.29 原始取得 无
75 威高普瑞 注射器(笔式) 外观设计 CN202430707810.5 2024.11.08 2025.07.25 原始取得 无
76 威高普瑞 包装盒(巩膜注射器) 外观设计 CN202430728656.X 2024.11.18 2025.07.11 原始取得 无
77 威高普瑞 注射笔 外观设计 CN202430683436.X 2024.10.29 2025.06.24 原始取得 无
78 威高普瑞 注射笔(笔式) 外观设计 CN202430683430.2 2024.10.29 2025.06.24 原始取得 无
79 威高普瑞 笔帽(注射笔 2) 外观设计 CN202430683428.5 2024.10.29 2025.06.10 原始取得 无
80 威高普瑞 笔帽(注射笔 1) 外观设计 CN202430683429.X 2024.10.29 2025.06.10 原始取得 无
81 威高普瑞 注射笔(眼部) 外观设计 CN202430611655.7 2024.09.25 2025.05.16 原始取得 无
82 威高洁盛 上针制具 发明授权 CN202110555901.7 2021.05.21 2025.05.16 原始取得 无
2-2-1-6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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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威高洁盛 一次性使用足跟采血器 发明授权 CN201810052741.2 2018.01.19 2021.10.22 原始取得 无
84 威高洁盛 一种笔式注射针存储筒 实用新型 CN202421409965.1 2024.06.20 2025.05.16 原始取得 无
85 威高洁盛 一种笔式注射针取拿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420871687.5 2024.04.25 2025.05.16 原始取得 无
86 威高洁盛 一种安全笔式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2420700406.X 2024.04.08 2025.04.11 原始取得 无
87 威高洁盛 一种脐带夹切器 实用新型 CN202420853286.7 2024.04.24 2025.04.11 原始取得 无
88 威高洁盛 单手手持式新生儿足底采血器 实用新型 CN202322802141.2 2023.10.19 2025.02.11 原始取得 无
89 威高洁盛 一次性新生儿足底采血器 实用新型 CN202322705961.X 2023.10.10 2024.12.27 原始取得 无
90 威高洁盛 足跟采血器 实用新型 CN202323092989.7 2023.11.16 2024.12.13 原始取得 无
91 威高洁盛 一次性使用足跟采血器 实用新型 CN202323634049.6 2023.12.29 2024.11.12 原始取得 无
92 威高洁盛 一次性足跟采血器 实用新型 CN202323322142.3 2023.12.07 2024.11.12 原始取得 无
93 威高洁盛 一种针头和具有该针头的注射 实用新型 CN202122224534.0 2021.09.14 2022.03.04 原始取得 无
2-2-1-6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针
94 威高洁盛 上针制具 实用新型 CN202121096313.3 2021.05.21 2021.12.07 原始取得 无
95 威高洁盛 一种用于消除气体的涂销棒 实用新型 CN202121099350.X 2021.05.21 2021.11.23 原始取得 无
96 威高洁盛 一种新生儿脐带夹剪器 实用新型 CN202121096326.0 2021.05.21 2021.11.19 原始取得 无
一种用于消除硅油气泡的涂销
97 威高洁盛 实用新型 CN202121107722.9 2021.05.21 2021.11.19 原始取得 无
棒
98 威高洁盛 一种新生儿脐带夹剪器 实用新型 CN202121096315.2 2021.05.21 2021.11.19 原始取得 无
99 威高洁盛 新生儿脐带夹剪器 实用新型 CN202121135624.6 2021.05.25 2021.11.19 原始取得 无
100 威高洁盛 针固定销及上针制具 实用新型 CN202121096314.8 2021.05.21 2021.11.16 原始取得 无
一种用于硅油防喷溅的治具内
101 威高洁盛 实用新型 CN202121099386.8 2021.05.21 2021.11.16 原始取得 无
涂销棒
102 威高洁盛 一次性使用笔式注射针外壳 实用新型 CN201920448842.1 2019.04.04 2020.06.26 原始取得 无
2-2-1-6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3 威高洁盛 一次性使用笔式注射针 实用新型 CN201920448841.7 2019.04.04 2020.06.26 原始取得 无
(二)正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商标序号目前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
1 威高集团 PreNova 10 58052846 2032.04.06
2 威高集团 PreNova 5 58057330 2032.04.06
3 威高集团 PreNove 5 58044918 2032.01.27
4 威高集团 PreNove 10 58052857 2032.01.27
5 威高集团 PreNovo 5 58053964 2032.05.06
6 威高集团 PreTec 10 58047007 2032.04.27
7 威高集团 PreTec 5 58053980 2032.05.06
8威高集团普瑞诺10487923022031.04.20
9威高集团普瑞高10487987962031.04.20
10威高集团普瑞威10488062182031.04.20
11威高集团普瑞泰10488075982031.07.06
2-2-1-70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目前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
12 威高集团 PRESAFE 10 48787811 2031.06.20
13 威高集团 PREFILLS 10 53659150 2031.09.13
14 威高集团 PREFILLS 5 53664715 2031.09.27
15 威高集团 PRE+SAFE 10 53674301 2031.12.27
16 威高股份 普瑞丰 PREFOLLED 10 13010137 2034.12.20
17威高股份普瑞丰10130100272034.12.13
(三)被许可商标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许可使用期限至许可方式
WEGO
1威高集团威高普瑞10487908632031.04.132031.04.13独占许可
PREFILLS
WEGO
2威高集团威高普瑞5488001082031.04.132031.04.13独占许可
PREFILLS
3威高集团威高普瑞威高普瑞5487942002031.04.202031.04.20独占许可
4威高集团威高普瑞威高普瑞10488169142031.04.132031.04.13独占许可
5 威高集团 威高普瑞 WEGO 10 9303489 2032.04.20 2027.04.20 普通许可
2-2-1-71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许可人被许可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许可使用期限至许可方式
6 威高集团 威高普瑞 WEGO威高 10 6952776 2030.05.20 2026.05.20 普通许可
2-2-1-72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附件四:业务资质清单
(一)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2017 年分类目录:II 类:14 注输、威高普医疗器械生山东省药品监督
1鲁药监械生产许20190021号护理和防护器械;Ⅲ类:14注输、2024.11.082029.08.19
瑞产许可证管理局护理和防护器械
2017年分类目录:II类:18妇产科、威高洁医疗器械生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22临床检验山东省药品监督
2鲁药监械生产许20140034号2025.11.242028.06.18
盛产许可证器械;Ⅲ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管理局器械
威高普医疗器械生鲁威食药监械生产备202000442002年分类目录:2017年分类目录:威海市行政审批
32024.07.09——
瑞产备案凭证号Ⅰ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服务局
(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1威高普瑞医疗器械经营鲁威药监械经营许202000412017年分类目录:Ⅲ类:02无源手2025.03.142030.04.02威海市行政
2-2-1-73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许可证号术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审批服务局
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2002年分类目录:Ⅲ类:6815注射
穿刺器械,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医疗器械经营鲁威药监械经营许20180088威海市行政
2威高洁盛器具2025.10.302028.07.10
许可证号审批服务局
2017年分类目录:Ⅲ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01基础
外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
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0医疗器械经营鲁威食药监械经营备威海市行政3威高普瑞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2019.11.08——备案凭证20190353号审批服务局
外)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
2-2-1-74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02无源手术器械,
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1医疗
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7口腔科器械,22临床检验器械
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01基础
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医疗器械经营鲁威食药监械经营备威海市行政
4威高洁盛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2025.10.27——
备案凭证20160261号审批服务局
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计划生育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
2-2-1-75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
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
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
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1医
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0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冻冷藏运输贮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
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
2-2-1-76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01
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
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
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助听器除外),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
2-2-1-77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表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1威高普瑞一次性笔式注射器鲁械注准202521402672025.05.122030.05.1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威高普瑞笔式注射器鲁械注准201821401862024.04.232028.04.15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威高普瑞自动注射笔鲁械注准202121406562024.01.022026.07.2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威高普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国械注准202431420702024.10.172029.10.1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足跟采血器鲁械注准201922208912024.02.062029.12.18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笔式注射针国械注准201831402662021.11.262028.07.0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7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脐带夹剪器鲁械注准201521803252024.01.232029.12.1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威高普瑞口腔给药器鲁威械备20200072号2024.10.24——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药包材登记序号登记企业产品名称登记号更新日期
1 威高普瑞 一次性多剂量笔式注射器 B20230000840 2023.09.05
2 威高普瑞 预灌封西林瓶 B20230000417 2023.09.14
2-2-1-78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登记企业产品名称登记号更新日期
3 威高普瑞 自动注射笔 B20230000039 2024.09.26
4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用氯化丁基橡胶活塞 B20190001951 2023.09.14
5 威高普瑞 环烯烃聚合物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 B20210000033 2023.09.05
6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不带注射针) B20190003087 2023.09.05
7 威高普瑞 笔式注射器用硼硅玻璃套筒 B20190005095 2023.09.05
8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覆膜) B20190000329 2025.06.13
9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不带注射针) B20170001270 2025.09.29
10 威高普瑞 COP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 B20170000768 2025.11.12
11 威高普瑞 预灌封卡式瓶组合件 B20170000717 2025.07.04
12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带注射针) B20170000628 2025.12.12
13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带注射针) B20170000593 2023.09.14
14 威高医药包装 五层共挤输液用膜 B20190006888 -
15 威高医药包装 三层共挤输液用管 B20190006882 -
2-2-1-79威高血净·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序号登记企业产品名称登记号更新日期
16 威高医药包装 三层共挤输液用膜(I) B20170000514 2024.10.12
(五)其他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威高普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6411982021.03.17--
海关编码:371036000Y
2威高普瑞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检验检疫备案号:2019.05.21长期威海海关
3762200019
(鲁)-非经营性
3威高普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024.06.122029.06.1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216
4 威高普瑞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710840109717 2022.05.10 2027.05.09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威高洁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5956302022.08.28--
6 威高洁盛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7103600VK —— 长期 威海海关
2-2-1-80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目录
正文....................................................4
一、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的进展情况.....................................4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5
三、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变化........................................6
四、信息披露的进展情况...........................................7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进展情况..................................8
六、其他说明的事项.............................................9
2-2-2-1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嘉源(2026)-02-024
敬启者:
根据威高血净的委托,本所担任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于2026年1月5日就本次重组出具嘉源(2026)-02-003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为使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能够反映公司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变化及相关事宜的最新情况,本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进行了补充核查。基于前述补充和更新核查,本所出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2-2-2-2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查阅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资料、证明,并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向相关各方做了必要的核查。在前述核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方如下保证:(1)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
或证明;(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公司股东、本次重组相关方、标的企业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证明文件作出判断,并出具相关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暗示或默认的保证。对本次重组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重组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重组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内容,本所对本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2-2-3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正文
一、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进一步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1、威高血净进一步取得的授权和批准2026年2月27日,威高血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2、交易对方进一步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威高股份已经获得香港联交所对本次交易股东通函无进一步意见的确认,并就本次交易获得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6、本次重组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
7、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8、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综上,本所认为:
2-2-2-4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3、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
4、本次重组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一)威高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高股份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的市场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变更后威高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6685299F法定代表人龙经
注册资本45706.32324万元住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生产;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
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
2-2-2-5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
洗染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根据威高股份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股份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变化
(一)威高医药包装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高医药包装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医药包装的营业期限由“2011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变更为“2011年3月18日至2041年3月17日”,变更后威高医药包装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威高医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1660205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3号法定代表人王道明
2-2-2-6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3月18日营业期限2011年3月18日至2041年3月17日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按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核定范围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经营范围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权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集团及威高股份将其持有的17项商标转让给威高普瑞的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威高普瑞自有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及许可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根据威高普瑞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普瑞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其主营业务所必需的境内资质及许可。
四、信息披露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进一步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1月29日,威高血净发布了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2-2-7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2026年2月27日,威高血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已进行公告。
综上,本所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就本次重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威高血净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进展情况根据威高血净提供的资料、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威高血净就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已完成自查并进行了公告,具体如下:
威高血净已对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重组停牌日前六个月至
《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查询申请。威高血净已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本所律师已就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
威高血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就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已完成自查并进行了公告。
2-2-2-8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六、其他说明的事项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事项外,《法律意见书》所披露的本次交易其他事项未发生重要变更。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2-2-2-9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本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字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张璇陈煜年月日
2-2-2-10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附件一:自有商标序号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
1 威高普瑞 PreNova 10 58052846 2032.04.06
2 威高普瑞 PreNova 5 58057330 2032.04.06
3 威高普瑞 PreNove 5 58044918 2032.01.27
4 威高普瑞 PreNove 10 58052857 2032.01.27
5 威高普瑞 PreNovo 5 58053964 2032.05.06
6 威高普瑞 PreTec 10 58047007 2032.04.27
7 威高普瑞 PreTec 5 58053980 2032.05.06
8威高普瑞普瑞诺10487923022031.04.20
9威高普瑞普瑞高10487987962031.04.20
10威高普瑞普瑞威10488062182031.04.20
11威高普瑞普瑞泰10488075982031.07.06
12 威高普瑞 PRESAFE 10 48787811 2031.06.20
13 威高普瑞 PREFILLS 10 53659150 2031.09.13
14 威高普瑞 PREFILLS 5 53664715 2031.09.27
15 威高普瑞 PRE+SAFE 10 53674301 2031.12.27
2-2-2-11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类别注册号有效期至
16 威高普瑞 普瑞丰 PREFOLLED 10 13010137 2034.12.20
17威高普瑞普瑞丰10130100272034.12.13
2-2-2-12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附件二:业务资质清单
(一)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2017 年分类目录:II 类:14 注输、威高普医疗器械生山东省药品监督
1鲁药监械生产许20190021号护理和防护器械;Ⅲ类:14注输、2024.11.082029.08.19
瑞产许可证管理局护理和防护器械
2017年分类目录:II类:18妇产科、威高洁医疗器械生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22临床检验山东省药品监督
2鲁药监械生产许20140034号2025.10.292028.06.18
盛产许可证器械;Ⅲ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管理局器械
威高普医疗器械生鲁威食药监械生产备202000442002年分类目录:2017年分类目录:威海市行政审批
32024.07.09——
瑞产备案凭证号Ⅰ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服务局
(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1威高普瑞医疗器械经营鲁威药监械经营许202000412002年分类目录:Ⅲ类:6815注射穿2025.04.032030.04.02威海市行政
2-2-2-13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许可证号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审批服务局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
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2017年分类目
录:Ⅲ类:02无源手术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2002年分类目录: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医疗器械经营鲁威药监械经营许20180088威海市行政
2威高洁盛具2025.10.302028.07.10
许可证号审批服务局
2017年分类目录:Ⅲ类:14注输、护
理和防护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鲁威食药监械经营备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01基础外威海市行政
3威高普瑞2024.03.22——
备案凭证20190353号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审批服务局
2-2-2-14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
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
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2017年分
类目录:Ⅱ类:02无源手术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7口腔科器械,22临床检验器械
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01基础外
医疗器械经营鲁威食药监械经营备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威海市行政
4威高洁盛2025.10.27——
备案凭证20160261号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审批服务局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
2-2-2-15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计划生
育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 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
2-2-2-16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剂除外)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0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冻冷藏运输贮存)6854手术室、急救
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
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70软件;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
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
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
2-2-2-17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
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
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助听器除外),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表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1威高普瑞一次性笔式注射器鲁械注准202521402672025.05.122030.05.1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威高普瑞笔式注射器鲁械注准201821401862024.04.232028.04.15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威高普瑞自动注射笔鲁械注准202121406562026.01.142031.07.2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威高普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国械注准202431420702024.10.172029.10.1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足跟采血器鲁械注准201922208912024.02.062029.12.18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笔式注射针国械注准201831402662021.11.262028.07.0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2-2-18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部门
7威高洁盛一次性使用脐带夹剪器鲁械注准201521803252024.01.232029.12.1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威高普瑞口腔给药器鲁威械备20200072号2024.10.24——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药包材登记序号登记企业产品名称登记号更新日期
1 威高普瑞 自动笔式注射器 B20260000084 2026.02.28
2 威高普瑞 一次性多剂量笔式注射器 B20230000840 2023.09.05
3 威高普瑞 预灌封西林瓶 B20230000417 2023.09.14
4 威高普瑞 自动注射笔 B20230000039 2026.01.30
5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用氯化丁基橡胶活塞 B20190001951 2023.09.14
6 威高普瑞 环烯烃聚合物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 B20210000033 2023.09.05
7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不带注射针) B20190003087 2023.09.05
8 威高普瑞 笔式注射器用硼硅玻璃套筒 B20190005095 2023.09.05
9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用溴化丁基橡胶活塞(覆膜) B20190000329 2025.12.31
2-2-2-19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登记企业产品名称登记号更新日期
10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不带注射针) B20170001270 2025.12.26
11 威高普瑞 COP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 B20170000768 2025.12.22
12 威高普瑞 预灌封卡式瓶组合件 B20170000717 2025.07.04
13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带注射针) B20170000628 2026.02.28
14 威高普瑞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带注射针) B20170000593 2023.09.14
15 威高医药包装 五层共挤输液用膜 B20190006888 -
16 威高医药包装 三层共挤输液用管 B20190006882 -
17 威高医药包装 三层共挤输液用膜(I) B20170000514 2024.10.12
(五)其他资质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威高普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6411982021.03.17--
海关编码:371036000Y
2威高普瑞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检验检疫备案号:2019.05.21长期威海海关
3762200019
2-2-2-20威高血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嘉源律师事务所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鲁)-非经营性
3威高普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024.06.122029.06.1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216
4 威高普瑞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710840109717 2022.05.10 2027.05.09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威高洁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5956302022.08.28--
6 威高洁盛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7103600VK —— 长期 威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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