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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血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6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

说明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 A 851081.38 851081.38 167343.60

上市公司 B 699014.71 559677.76 360401.78

占比(A/B) 121.75% 152.07% 46.43%

注: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24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盛熙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学利;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学利,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特此说明。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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