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沈玉平、独立董事曹红、董事蔡则彬三名成员组成,任期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经济学博士学位的独立董事沈玉平担任。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
开及审计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审议议案1、《关于2024年度内控与财务审计工作的安排(会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计师事务所说明审计计划)》。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审计部2024年工作计划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1、由天健签字会计师向独董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汇
2025年4月14日
年第二次会议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
2025年4月21日案》;
年第三次会议5、《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7、《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
2025年8月22日案》;
年第四次会议
2、《关于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
2025年第六次会议2、《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
2025年第七次会议2、《关于公司修订<反舞弊工作规则>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2025年度财务信息的披露均严格依照规定,经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如期如实披露。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相关工作
1)聘用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结合公司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与评价外部审计工作开展2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年度审计项目开展全过程,具体详见《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协同独立董事共同与致同所作事先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工作进度安排、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审计项目开展中及时与负责项目的会计师交流审计进展情况,对有疑问之处深入讨论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力求高效准确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督促会计师勤勉尽责,严格把控审计质量,在审计期间内未发现重大问题。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其可行性与合理性,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依规执行。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对审计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经审阅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致同所的沟通及配合,提高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未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情形,不存在舞弊行为或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了审计
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履职,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
业指导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帮助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沈玉平、曹红、蔡则彬
2026年4月27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