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8证券简称:华设集团公告编号:2026-003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 9号公司 E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794144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0.86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卫东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徐锦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胡安兵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侯力纲、李剑
锋、张健康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6743165 81.1493 52596924 18.8239 74400 0.0268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卫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495430 81.4186 51722988 18.5112 196071 0.0702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胡安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850830 81.5458 51367688 18.3840 195971 0.0702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姚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962444 81.5857 51255974 18.3440 196071 0.0703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侯力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932210 81.5749 51265708 18.3475 216571 0.0776
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一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920024 81.5705 51298394 18.3592 196071 0.070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比例(%)()()《关于修改<公司159875.2193525924.745674400.0351
1章程>及其附件的790069240议案》5《关于选举杨卫东160675.5732517224.334419600.0924
2为公司第六届董3127298871
事会非独立董事0的议案》《关于选举胡安兵160975.7404513624.167319590.0923
3为公司第六届董8667768871
事会非独立董事0的议案》《关于选举姚宇为161075.7930512524.114719600.0923
4公司第六届董事9828597471
会非独立董事的4议案》《关于选举侯力纲161075.7787512624.119321650.1020
5为公司第六届董6805570871
事会非独立董事0的议案》《关于选举徐一岗161075.7730512924.134719600.0923
6为公司第六届董5586839471
事会非独立董事4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为议案2~6获得通过的前提,在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基础上,议案2~6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当选。
3、2026年1月4日,持有公司3.001%股份的股东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按照《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在股东会召开2日前,将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股东会召集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前2天,公司未收到征集人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应提交公司的任何股东授权委托
书、授权股东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冉、姚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