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中科曙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6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曙光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7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188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1-0008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350000.00350000.00

2 下一代高性能 AI 训推一体机项目 250000.00 246718.87

3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200000.00200000.00

合计800000.00796718.87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上述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2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嘉宇熊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