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证券简称:山东华鹏公告编号:临2022-03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公司”)拟向控股
子公司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提供不超过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利率不超过8%,每笔款项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之间借款利率标准确定,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天元信息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公司拟在
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天元信息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利率不超过8%,每笔款项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之间借款利率标准确定,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2、天元信息的股东济南舜腾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未同比例向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6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745698650B成立时间2003年1月8日
注册资本6354.797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华刚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28号
许可项目:测绘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基础电信业务;电子出版物制作;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导航、测绘、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档案整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经营范围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3D打印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
大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主要股东山东华鹏持有天元信息55%股权,天元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8294.3767975.45
负债总额30810.1529969.62
项目2021年12月(经审计)2022年度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833.524293.82归属于上市公司
1004.67286.89
股东的净利润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天元信息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出资比例
1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3495.140355%
2易彩梅1132.230317.82%
3赵华刚825.725412.99%
4济南舜腾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011.02%
5东营经济开发区斯博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2.41502.71%
6隋萍29.28600.46%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本次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出借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资金需求、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甲方自身资金能力,给予乙方最高额借款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3/6在此借款期间和最高限额内,每笔借款的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
利息、借款用途等均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借款申请单、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单、借款借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条约定的最高额借款仅指债务本金的最高额,在此期间和最高额限度内,乙方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额度。
(二)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最高为8%/年,每笔款项的借款利率由甲方参照同期甲方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之间借款利率标准确定,由甲乙双方通过借款申请单、借款借据形式加以确认。
利息起算日为每笔款项的实际放款日期,利息截止日为该笔款项还本付息完毕之日,1年按照360天计息;利息支付方式为按月付息,双方借款申请单、借款借据另有约定除外。
(三)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项用途为: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调整负债结构,偿还有息负债等。
(四)借款期限及还款要求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依据每笔借款的借款申请单和借款借据所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间、还款期限、利率标准、利息支付方式等内容,将借款发放至乙方账户;借款期限以每笔借款的借款申请单和借款借据约定为准,每笔借款最长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协议所有借款本息必须于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期间届满前全部付清。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以及双方借款申请单、借款借据确定的还款日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按约定偿还。乙方若提前还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所有还款优先偿还借款利息。
本协议借款专项用于偿还甲乙双方约定的有息负债的,在乙方收到银行后续贷款或质押的应收账款回款时,乙方应及时偿还甲方借款。
(五)担保条款
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担保。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签署质押文本和办妥质押手续的,
4/6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借款。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有权机关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天元信息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向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提交了向控股子公司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有利于天元信息的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天元信息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资助资金利率公平、
5/6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拟向天元信息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