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21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6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30分
二、会议召集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审议表决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与解答
七、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股东会结束
2/6目录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3/6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实际审计需求,经审慎研究及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股东)70人,注册会计师3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3、业务规模
中名国成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37941.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328.7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853.66万元。2024年度,中名国成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0万元。挂牌公司客户233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为零售业。
4/6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
中名国成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4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0例,近三年未出现因执业行为产生民事诉讼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任志云,于2016年04月12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12月在北京中名国成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8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苗树东,于2002年9月24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4年2月开始在北京中名国成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任志云先生,于2016年04月12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12月在北京中名国成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8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刘成芳先生,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5/6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5年审计费用为139万元。公司管理层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中名国成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实际审计需求,经审慎研究及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兴财光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