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前期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6-037)。
前期账户冻结事项系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所致。
经查,石岛玻璃银行账户除招商银行荣成支行账户被冻结外,其余被冻结账户已解除冻结,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具体解冻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账户性质解冻金额
1威海银行石岛支行8178******3500基本户531337.87
2兴业银行荣成支行3769******3338一般户1630.33
3中国银行荣成支行2234******2766一般户50407.82合计(人民币元)583376.02
二、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账户冻结事宜有利于提高日常资金划转与使用效率,保障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