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追加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公司现拟将部分资产追加抵押给威海银行,本次拟将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299弄2号1302号商用办公
楼抵押给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具体情况以与威海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1994807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东广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1/2资产总额159997.37163390.46
负债总额158620.57159259.55
资产净额2771.885510.03
项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9148.8241184.85归属于上市公司
-2738.15-14707.43股东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
2、担保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
至2030年7年31日,具体以与威海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
4、担保范围:具体以与威海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追加抵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和更好地支持相关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申请融资追加抵押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