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作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严奇,1958年10月出生,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8年5月,任上海无线电三厂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6年5月,任施乐复印机(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制造工程部经理;1996年6月至2008年9月,任霍尼韦尔涡轮增压(上海)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经理、厂长;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任美国伊顿电气(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9月至2021年2月,任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事业部亚太及全
球运营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良基博方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025年7月,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任期内的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作为公司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履职期间召开的全部相关会议。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2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契机,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合规运营、内部控制执行及潜在风险情况,持续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针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持作用。
在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或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对和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情况信息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独立董事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对所有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新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漠洋先生为公司的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漠洋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均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
1、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任期内,无提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并充分利用自身实践经验,严谨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严奇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