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证券简称:威帝股份公告编号:2022-062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364155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24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
截至本公告日,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7%。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153364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85%。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9.242%减少至27.285%,权益变动比例为1.95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振华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64364155 29.242% IPO前取得:164364155股
陈庆华 5%以下股东 19221652 3.420% IPO前取得:19221652股
李滨 5%以下股东 1139544 0.203% IPO前取得:1139544股
陈新华 5%以下股东 1035300 0.184% IPO前取得:1035300股
1陈卫华 5%以下股东 892500 0.159% IPO前取得:892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成原因
第一组陈振华16436415529.242%陈振华本人
陈庆华192216523.420%陈振华之弟
李滨11395440.203%陈振华之妻兄
陈新华10353000.184%陈振华之兄
陈卫华8925000.159%陈振华之妹
合计18665315133.208%—
2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价格区减持比减持总金额减持完成当前持股数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期间减持方式间例(元)情况量(股)例(元/股)
2022/11/7~
陈振华110000001.957%大宗交易3.87-3.8742570000已完成15336415527.285%
2022/11/7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31号3栋1单元102号义务人基权益变动
本信息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7日时间减持股数减持比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股)例
明细大宗交易2022年11月7日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1.957%
合计----------110000001.957%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股份种类持股数量持股数量称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人民币普通股(无陈振华16436415529.242%15336415527.285%限售流通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实施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四)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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