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经股
东大会决议撤销监事会,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自撤销之日起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高诗扬: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1983年8月至1984年10月任丽水丽云供销社主办会计;1984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云和县石塘供销社主办会计;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云和第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199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今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
刘小龙: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学士。
历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海张江集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化工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久有基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杨成钢: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5年12月南京电力学校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专业毕业到丽水电业局(现丽水供电公司)工作,历经电力修理试验继电保护班员、班长、专职、主任(11年),电力安装试验公司副总经理(7年)、电力调度主任(5年)、公司副总工兼生产技术部主任(7年)、副总工兼安
全监察部主任(7年)、生产咨询委主任(3年);其中,1994年—1997年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函授毕业,1996年获项目经理证书,1999年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华北电力大学高级营销师证书,2001年—2003年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有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务分析、证券投资分析等课程)本科毕业,2003年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2017年获得教授级工程师资格(输配电及用电工程),2008年省委省政府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先进个人,浙江省电力有限
公司第二届劳动模范(2012年),2013年获得国网职工技术创新二等奖,2020年获
得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职工创新科技进步二等奖,2022年获得国家碳排放高级管理师、评估师、交易师资格,参与科技项目十余项,发明专利6项,参编规程7项,丽水市气候变化评审专家,省安监局安全特聘专家,浙江省发改委评审专家,丽水市电力学会常务理事;在配电技术、电能质量监测及治理、降低电力损耗技术及管
理、安全可靠节约用电、储能等方面有比较扎实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号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3、《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025.04.27计委员会2025年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第一次会议6、《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第六届董事会审议案》
22025.08.18计委员会2025年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第一次会议情况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
32025.10.23计委员会2025年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决议,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财务内控体系、财务状况、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我们对立信中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建设和培训工作,建立有效运作机制。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力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会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
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