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公告编号:临2025-04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照公司综合平均融资成本,控股孙公司借款利率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8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胜华新材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0804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990000000.00元(含本数)。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83046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169508.71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14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胜华新材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和《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情况如下:
单位: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调整后拟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
1500000000.00482169508.71
体化项目
2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130000000.00130000000.00
3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70000000.007000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30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00982169508.71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类别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7884565988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法定代表人郭建军注册资本12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04-18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否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总资产5700626578.676234969833.44
总负债3392568217.033901354706.99
净资产2308058361.642333615126.45
营业收入4145077034.781907179576.65
净利润66138485.7418100237.59
(二)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类别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MA3C5PGC93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宋垒注册资本58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6-01-19
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范围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股权结构
ENCHEM Co.Ltd.持有其 49%股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否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总资产960841949.011000907340.75
总负债510505665.12575322365.38
净资产450336283.89425584975.37
营业收入117147247.20129749517.97
净利润-41467592.65-25410160.09
(三)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类别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7MA7EC57P04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群联村化工大道159号注册地址
1栋1单元1楼1号
法定代表人栗志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12-31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经营范围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否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总资产1494970800.271508792785.72
总负债958559520.601023099012.58
净资产536411279.67485693773.14
营业收入230966572.66380440882.04
净利润-8635310.12-52109223.42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
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
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
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
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
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照公司综合平均融资成本,控股孙公司借款利率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