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胜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石大胜华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含石大胜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确认、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2025年度审议批准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1600.12万元,2025年度1-11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6465.08万元(未经审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46483.57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
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
2025年2025年1-11月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发生金额差异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较大的原因
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括
5116.902691.05销售商品减少HIGHCHEM AMERICA INC.)ENCHEM Co.Ltd.(包括亿恩科新能源科技(张家港保税区)有限公司、湖
销售商品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41274.7117217.89销售商品减少
ENCHEM POLAND SP.ZO.O、EnchemAmerica,LLC)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72.0043.70销售商品减少
采购商品、接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6798.5113879.93受劳务、采购
采购商品、接能物耗减少
受劳务、采购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4338.004010.28-
能物耗、租赁
服务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32000.0028622.23-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00.00-未发生业务
合计101600.1266465.08
注:2025年1-11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下同。
(三)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6年度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
1-11月
关联交易与上年实际发关联方占同类类别实际发生金生金额差异较预计金额业务比额大的原因例
销售商品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4639.371.512691.05-2025年
2026年本次预计金额
1-11月
关联交易与上年实际发关联方占同类类别实际发生金生金额差异较预计金额业务比额大的原因例
司(包括 HIGHCHEM AMERICAINC.)ENCHEM Co.Ltd.(包括亿恩科新能源科技(张家港保税区)有
限公司、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
64069.6020.2217217.89销售商品增加
料有限公司、ENCHEM POLAND
SP.ZO.O、Enchem America,LLC)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72.00100.0043.70-
采购商品、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363.2015.7813879.93-
接受劳务、采购能物耗增
采购能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12139.4014.454010.28加
耗、租赁服
务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44200.0039.8728622.23采购商品增加
合计146483.5766465.08
注: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按无业务发生预测,后续如需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进行增加业务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324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佳子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03 号 3 层 D16 室
主营业务:(包括 HIGHCHEM AMERICA INC.)中日两国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委托生产及贸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化学株式会社
2、ENCHEM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4-81-25799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登陆
注册资本:9358402000韩元
成立时间:2012年1月26日
注册地:韩国忠清北道堤川市 Biovalley 路 107 号
主营业务:电解液(锂离子,钠离子等)其他化学品的生产研发,电子材料蓄电池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正堈
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793758582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立新
注册资本:2361692.9616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炼制、仓储、运输、销售
4、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73198848H企 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277319.26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4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
主营业务:生产醇酯类绿色产品的煤化工企业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RDP4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9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06室
主营业务:烯烃、芳烃、化纤、塑料上下游30余种基础化工原料及石油化工产品
的营销、贸易及物流运输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15386B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相金
注册资本:6113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1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11层1101号房间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仪器仪表、科技创新、油田技术服务、现代服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方关联方关系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股东
ENCHEM CO.LTD. 重要子公司的股东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股东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股东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采购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销售能耗、
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
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石大胜华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石大胜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石大胜华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