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董事长范青女士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林柱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经总经理林柱英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吴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张家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总经理基本年薪为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副总经理基本年薪为人民币
30万元/年(含税);财务总监基本年薪为人民币52万元/年(含税);董事会秘书
基本年薪为人民币37万元/年(含税)。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且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各自担任的职务。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吴婷、李朝晖、苏晓东
2023年11月16日(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