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96号)批准,三维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39838.5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18.50万元,已于2016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8.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3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拟使用募集资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项目名称[注1]
金金额额[注2]
年产 500万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
11509.001522.59[注3]
区新建
年产 2亿 Am橡胶 V带和 500万条汽车
215716.0012072.81
切边 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3特种设备改造1115.00827.77
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18000.0018000.00
合计36340.0032423.17
注1: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5月
2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0万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 500万M2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年产 2亿 Am 橡胶 V带和 500万条汽车切边 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
注2: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投入金额。
注3:该处超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存放利息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2、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330501667435000001342134.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12070711290000231282103.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81108010127006722300.34
合计4237.42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万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年产 2亿 Am橡胶 V带和 500万条汽车切边 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三维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朱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