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证券简称:三维股份公告编号:2026-024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03995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7.58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044335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部分董事通过在线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程沧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帅红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表 380107296 99.9231 276600 0.0727 15700 0.0042决权优先股)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含恢复表 380107296 99.9231 276600 0.0727 15700 0.0042决权优先股)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表 380102296 99.9218 281600 0.0740 15700 0.0042决权优先股)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表 380000386 99.8950 368910 0.0969 30300 0.0081决权优先股)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 53708574 93.4881 3710750 6.4591 30300 0.0528表决权优先
股)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表 380087696 99.9180 281600 0.0740 30300 0.0080决权优先股)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含恢复表 57137724 99.4570 281600 0.4901 30300 0.0529决权优先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对子公
210857436.0463371075063.4357303000.5180
司担保总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
度董事薪酬情况
553772494.66802816004.8140303000.5180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5、7项议案关联股东叶继跃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曹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维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