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证券简称:常熟汽饰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96092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12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先生因公务出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朱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朱霖、于翔、王晓芳、顾全根。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非独立董事:罗小春、孙峰、钱东平,均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出席会议的监事:黄志平、屈丽霞。
未亲自出席的监事:秦立民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75152 99.5107 564407 0.4354 69700 0.0539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70152 99.5068 569107 0.4390 70000 0.0542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9100252 99.6072 439307 0.3389 69700 0.0539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42852 99.4858 456407 0.3521 210000 0.1621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822252 99.3927 746607 0.5760 40400 0.0313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31252 99.4768 606507 0.4679 71500 0.0553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45352 99.4877 612407 0.4725 51500 0.0398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8904652 99.4563 655707 0.5059 48900 0.0378(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2024年年度利
51985963396.18827466073.6161404000.1957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61996863396.71616065072.9375715000.3464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
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1998273396.78446124072.9661515000.2495议案》《关于未来三年
8(2025-2027)股东分1994203396.58736557073.1758489000.2369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
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数据已从公司总股本中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
6日收盘登记在册的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冰、李亚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