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10937号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凯众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众股份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有
关要求编制,反映了凯众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1本报告仅供凯众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华斌(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炯昕
中国·上海2025年10月23日
2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止2025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4号)的核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447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84470.00张。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447000.00元,扣除本公司需支付保荐费、承销费及第一年受托管理费用(含增值税)4929000.00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303518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存入了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3201950862303518000.00
合计303518000.0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651869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92830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8月28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25)第10356号《验资报告》。
3二、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承诺投资金额
1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27644.7121844.70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36644.7130844.7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公司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6823419.0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自有资金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预先投入金额
1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27644.7136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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