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9证券简称:泛微网络公告编号:2025-031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4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或转让上述股份。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公司计划自披露本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54425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出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2024年度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出售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2544250股
持股比例0.9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544250股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出售数量不超过:2544250股
计划出售比例不超过:0.98%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
集中竞价出售,不超过:2544250股量
出售期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6月25日拟出售股份来源回购股份
拟出售原因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
2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和目的: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及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按照出售股数上限2544250股测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254425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将由
0.98%变更为0%。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
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3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