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本次董事会议案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规有效;公司以借款方式向华脉光电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障其生产经营平稳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利息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借款事项。
独立董事:万遂人、吴建斌、陈益平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