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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脉科技: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603042公司简称:华脉科技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监督、资金运营、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资金运营、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筹资管理、投

资管理、担保业务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差错金额≥2%1%≤差错金额〈2%差错金额〈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差错金额≥2%1%≤差错金额〈2%差错金额〈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重要缺陷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6月27日,公司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119号),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杨位钢,时任总经理杨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陆玉敏、陈革予以出具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及监管警示。相关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审议及额度管理问题

1、问题梳理:公司存在2025年度及相关年度1-3月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2024年度部分关联交

易超额度的情况,反映出关联交易流程管控不严、提前规划意识不足。

2、整改措施:

(1)组织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关联交易合规培训

(2)合理安排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审议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完成下一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审议程序。

(3)加强对关联交易额度执行动态监控,业务部门在每笔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严格核对与该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实际发生额与即将发生额累计数将超出审批金额,必须停止该笔交易,待补充审议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后方可实施。

(二)控股子公司担保管理及信息披露问题

1、问题梳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超审议额度且未披露重大担保进展,暴露出对外担保审批流

程不严格、信息披露传导机制不畅。

2、整改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核查、管控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组织相

关责任人及董办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人员更加审慎对待对外担保的审议以及披露相关事宜,增强规范意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理解一本通》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日常加大对子公司担保行为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所有对外担保额度均通过审议后实施。确保每年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债务担保余额,做到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为避免担保进展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公司重申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标准的

审查流程,要求特别是控股(全资)子公司必须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列举的重要事项。

特别提醒经办负责人,在股东会审议的额度下,强调担保合同一经签订,必须立刻告知董办部门予以及时披露进展事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对该类事项的审议、审查与监督,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3)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在公司 OA 系统里流转审批,董秘参与审批监督,以便更好地知情,加强管控。

整改结果:良好,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

(三)募投项目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1、问题梳理:部分募投项目决策不审慎、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度风险揭示不充分、少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反映出募投项目全流程管理存在一些漏洞。

2、整改措施:

(1)增设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复核环节,必要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项目预期收益、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董事会决策依据。

(2)强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跟踪,对未达计划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3)对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完成整改,将相关资金归位至募集资金专户,完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每笔募集资金相关支出须在公司 OA 系统里抄送给董事会秘书。

整改结果:良好,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合理地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对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2025年度深刻认识教训,积极整改,谨防再犯类似错误。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下一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求变化,继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胥爱民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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